镜湖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了《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教育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信息分类
1.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区教育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局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以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制定的其他非涉密文件等。
3.计划总结
主要包括: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4.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任命信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事业单位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编排体系
区教育局政府信息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索引号、发布机构、名称、信息来源、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阅读次数。
(四)获取方式
对于公开信息,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whjhq.gov.cn/public/column/6605551type=4&action=list
本机关受理点:芜湖市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大楼8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3-3902610。
区教育局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新闻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五)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区教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区教育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区教育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芜湖市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大楼8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3-3902600
传真号码:0553-3902600
邮政编码:241000
电子邮箱:whsjhqjyj@126.com(电子邮箱只用于提供咨询服务,不接受信息公开申请)
互联网在线申请:点击网页中菜单“依申请公开”,填写网上申请表格。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收信人名称请注明“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通信地址: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8楼807室;联系电话:0553-3902600;邮政编码:241100。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地址: 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8楼807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0553-3902600。
3.网上申请。请登录镜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区教育局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区教育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区教育局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区教育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执行。
(五)答复时限。
区教育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和其他机关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的意见,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区教育局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区教育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镜湖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镜湖区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芜湖市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大楼8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3-3902600
传真号码:0553-3902600
电子邮箱:whsjhqjyj@126.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