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开展2025年镜湖区“法润四季·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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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普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突出重点法律法规和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压实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现将《关于开展2025年镜湖区“法润四季·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给贵单位征求意见,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请于3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区委依法治区办。
征集方式:
1.如有修改意见,请说明理由、附相关依据,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书面反馈意见可以扫描形式发送,另请将具体修改意见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3.通过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
关于开展2025年镜湖区“法润四季·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联系人:操文静;电话:2218133;邮箱:jhpf069@163.com
区委依法治区办
2025年3月28日
结果反馈
我单位于3月28日—3月31日,就《关于开展2025年镜湖区“法润四季·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通过易政网平台征求了全区各相关单位意见,区医保分局反馈了意见,予以采纳,其他单位无反馈意见。经认真研究,对反馈意见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
建议内容 |
反馈日期 |
建议部门 |
办理情况 |
1 |
建议:将原安排表中3月份“法治惠民· 守护权益”依法维权法治宣传活动中的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宣传,调整至4月。 理由: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定在每年4月。 |
2025年3月31日 |
区医保分局 |
采纳 |
芜湖市镜湖区司法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