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区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管理工作,加快推动全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镜湖区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本办法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各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修改意见,请于9月22日下班前反馈至我局。
1、如有修改意见请说明理由和依据,并注明反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修改意见请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单位盖章。并将反馈意见纸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档报送至邮箱2034036066@qq.com。
2、征集方式:通过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
3、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人:吴静,电话:3112033。
附件: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镜湖区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镜湖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