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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镜湖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镜湖区司法局 征集时间:2022-05-06 00:00 至 2022-06-05 23:59 状态:已结束 查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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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全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能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解决2021年度全区行政机关诉讼案件败诉率较高的突出问题,区司法局制定了《镜湖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征集方式:1、通过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2、意见请于2022年5月6日到2022年6月5日前,反馈至区司法局邮箱:jhqfzb@163.com.联系电话:0553-3878192。

 

 

 

 

《镜湖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提升全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能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解决2021年度全区行政机关诉讼案件败诉率较高的突出问题,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参考全省平均水平,力争实现全市行政机关诉讼案件平均败诉率每年降低10%的三年计划2022年至2024,为奋力打造法治镜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2021年行政败诉案件回头看

1.开展败诉案件分析研判工作。各行政机关要对败诉案件进行原因分析,研究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地规范行政行为,增强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建立纠错行政案件“一案一报”制度。行政机关收到生效裁判文书后,应当对被纠错原因进行分析,认定过错责任,在30日内形成分析报告。按季度向政府汇报行政应诉工作,研究重大疑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研究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2.建立败诉案件层报制度。行政机关自收到行政判决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将败诉案件判决书复印件报至区司法局备案。(责任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3.发布区域典型个案。针对社会影响较大、判决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同类行为多次败诉等类型案件,要求相应行政机关撰写典型案例分析或邀请区法院提供裁判思路指引,不定期发布至“镜湖司法”公众号,适时编辑成册供各行政机关参考。(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4.定期通报诉讼案件情况。定期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情况、

败诉原因及存在问题、相关单位人员败诉责任追究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全区行政机关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5.提前应对案件风险。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提前对案件风险进行预判,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审前和解,与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行政争议解决方案,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二)强化基层法治力量。

6.精准治理司法所建设若干问题。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针对政法专项编制挪用问题拿出整改措施,9月前整改到位,保证每个司法所至少有两名政法专编人员;落实司法所垂直管理体制、副科级建制,配备专职副科级所长;明确职能定位,支持司法所承接法治相关职能,落实合法性审查、法制审核等环节,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加强基层法律人才配备,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助力基层法治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7.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队伍建设。对各部门执法协调监督人员数量、资质进行摸排,保证执法监督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确保力量配备、工作条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8.常规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年底前完成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及测试工作任务。各行业、各层级要邀请区法院参与,组织规范执法专题培训,覆盖征收领域、街道执法等关键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9.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年活动。行政机关要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系列文件,认真开展自查及整改。7月中旬,区司法局组织区级相关部门,采用座谈交流、查看资料等形式抽取部分执法单位进行检查。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10.组织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2021年度全区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纠错(含确认违法、撤销、变更等)的案件卷宗,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七个领域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并已办结的案卷,均纳入评查范围。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区级组成评查小组,于8月开展集中抽查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四)加强考核监督。

11.健全考核机制。将复议案件纠错率、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列入2022年度目标考核,明确评分细则;因相同原因出现重复败诉的,实行加计扣分。执法案件被纠错情况与直接责任人员、领导责任人员年度个人考核适度挂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12.建立纠错行政诉讼案件约谈制度。各单位年度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超过20%的,由区政府负责人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行政行为每年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纠错2件以上的,由政府负责人或者受委托的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三、时间安排

整改落实阶段6月至10

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逐项对照落实;没有明确完成时限的,要在2022年12月底完成。部分工作细化举措,将另行通知部署。

监督检查阶段6月至12

结合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处罚法落实情况检查、诉讼案件通报等具体措施同步进行,不再另行组织专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适时通报至各单位。

总结提升阶段11月至12

各单位要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包括措施、成效、不足等内容,理清工作思路,建立长效机制。本方案落实情况总结报告请于2022年12月7日前报送区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充分认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效的意义,以负责、务实的态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举措。

(二)认真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行政机关对于本单位存在的个性问题,要立行立改;围绕共性问题,严格落实方案所列明的整改措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总结提升。行政机关要注重总结经验和教训,形成长效机制,巩固行动成果,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附件: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

 

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

 

一级标题

二级标题

主要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全面开展2021行政败诉案件回头看

 

 

 

1. 开展败诉案件分析研判工作

对于败诉案件进行原因分析,研究改进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建立纠错行政案件“一案一报”制度, 行政机关收到生效裁判文书后,对被纠错原因进行分析,认定过错责任,30日内形成分析报告按季度向政府汇报行政应诉工作, 研究重大疑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研究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022年6月开始,持续推进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2. 建立败诉案件层报制度

 

自收到行政判决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将败诉案件判决书复印件报至区司法局备案;

 

2022年6月开始,持续推进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一级标题

二级标题

主要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3.发布区域典型个案

 

针对社会影响较大、判决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同类行为多次败诉等类型案件,要求相应行为机关撰写典型案例分析或邀请区法院提供裁判思路指引,不定期发布至“镜湖司法”公众号,适时编辑成册供行政机关参考。

 

 

2022年6月开始,持续推进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全面开展2021行政败诉案件回头看

 

 

4. 定期通报诉讼案件情况

定期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情况、败诉原因及存在问题、相关单位人员败诉责任追究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全区行政机关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2022年6月开始,持续推进

 

 

 

区司法局

 

 

 

5. 提前应对案件风险

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提前对案件风险进行预判,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审前和解, 与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行政争议解决方案,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2022年6月开始,持续推进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一级标题

二级标题

主要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强化基层法治力量

 

 

 

 

 

 

 

6. 精准治理司法所建设若干问题

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针对政法专项编制挪用问题拿出整改措施月前整改到位保证每个司法所至少有两名政法专编人员。

 

2022年9月底前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落实司法所垂直管理体制、副科级建制 备专职副科级所长 明确职能定位 支持司法所承接法治相关职能 落实合法性审查、法制审核等环节 发挥内部监督作用 加强基层法律人才配备 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助力基层法治工作。

 

 

2022年12月底前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7. 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队伍建设

对各部门执法协调监督人员数量、资质进行摸排,保证执法监督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确保力量配备、工作条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2022年12月底前

 

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技能竞赛,鼓励参训参考,做到技能竞赛和业务工作双促进。

 

2022年7月底前

 

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一级标题

二级标题

主要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二)强化基层法治力量

 

8. 常规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

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 年底前完成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及测试工作任务。各行业、各层级要邀请法院参与, 组织规范执法专题培训, 覆盖征收领域、街道执法等关键问题。

 

2022年12月底前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区司法局

 

 

9. 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年

行政机关要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系列文件 认真开展自查及整改。

2022年7月中旬前

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活动

区司法局组织区直相关部门,采用座谈交流、查看资料等形式抽取部分执法单位进行检查。

 

2022年8月底前

 

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0.组织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2021年度全区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纠错(含确认违法、撤销、变更等 的案件卷宗,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七个领域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并已办结的案卷,均纳入评查范围。

 

 

2022年7月底前

 

 

 

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 区级组成评查小组开

展集中抽查。

2022年8月底前

区直相关部门、

区司法局

 

 

 

 

一级标题

二级标题

主要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1.健全考核机制

将复议案件纠错率、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列2022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明确评分细则; 因相同原因出现重复败诉的实行加计扣分。执法案件被纠错情况与直接责任人员、领导责任人员年度个人考核适度挂钩, 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2022年12月底前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四)完善考核监督

 

 

 

 

12.建立纠错行政

诉讼案件约谈制度

各单位年度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超过20%的, 由区政府负责人约谈有关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行政行为每年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纠错2件以上的,由政府负责人或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022年6月开始,持续推进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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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司法局公开征求《镜湖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截至2022年6月5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镜湖区司法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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