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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及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日期:2022/12/12 09:30来源:区委编办作者:区委编办阅读次数:

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及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市政府调整权力事项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运行需要等情况,政府制定了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对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及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镜湖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2022年版)》《镜湖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镜湖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镜湖区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单调整结果。行政许可事项202项。级政府权责事项1162,其中:行政许可151(不含驻区单位)、行政处罚815项、行政强制23行政给付4行政征收2项、行政奖励4、行政确认30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规划3项、其他权力125项。级公共服务事项719项。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保留34项、规范14项。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事项126项。

二、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等予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纳入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管理,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三、常态化开展清单动态调整。严格执行《镜湖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落实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国务院及省、市政府调整清单事项等情况,结合我工作实际,持续加强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以下简称三个清单)动态调整,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四、持续深化清单运用。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三个清单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的联动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发生调整变化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要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推进服务流程规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持续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为推动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五、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属地管理)的权力事项,不得变相设置中介服务或服务环节,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设置限制性条款或指定中介服务,不得随意增加清单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环节等,着力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对列入权责清单的事项,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明确监管重点环节,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部门公布的监管规则和标准,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本通知公布后,《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及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镜政〔202129号)即行废止。

 

附件:1.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2.镜湖区区级政府权清单2022年版)

3.镜湖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

4.镜湖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

5.镜湖区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

  

                    

 

                                        2022年12月8日



附件1:镜湖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docx

附件2:镜湖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2022年版).xls

附件3:镜湖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xls

附件4:镜湖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xls

附件5:镜湖区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xls 

2022年度清单完整版12.8.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