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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镜湖区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和《镜湖区街道办事处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2/03/23 14:43来源:区委编办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优化完善街道权责清单,厘清区街职责边界,是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区街权责事项,明晰区级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职责边界,加快建立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镜湖区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和《镜湖区街道办事处配合事项清单》已经区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单事项结果。《镜湖区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22项(含涉农事项6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权力19项。《镜湖区街道办事处配合事项清单》62项,其中:应急管理类6项,市场监管类11项,生态环境类10项,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类7项,文化旅游类4项,农业农村水务类8项,住房建设交通运输类4项,城市管理类1项,教育类2项,社会保障类1项,民政类2项,治安管理类1项,交通安全类1项,商务类1项,卫生健康类1项,消防安全类1项,电力管理类1

二、严格执行清单事项。《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事项的责任主体是街道办事处,区级职能部门配合;《街道办事处配合事项清单》事项的责任主体是区级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配合。区级职能部门和街道要强化协调配合,联动解决清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未按清单履行主体责任或配合责任以及履行不到位发生问责情形的单位,将依法依纪依规问责。

三、实行清单动态管理。《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和《街道办事处配合事项清单》公布实施后,要严格按照省、市、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本清单公布后,《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及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镜政〔202129号)中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即行废止。

 


附件1:镜湖区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及其工作运行流程图.zip

附件2:镜湖区街道办事处配合事项清单及其工作运行流程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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