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防止传染病传播和健康危害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镜湖区卫生监督所自入夏以来开展了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并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范围内游泳场所进行水质卫生监督抽检。
此次游泳场馆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持证情况、水质检测报告公示情况、泳池水质自测情况以及是否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在场所入口处放置内容规范的禁泳标志等;现场查看了游泳场所的更衣室、强制喷淋及强制通过式浸脚池以及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情况。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泳池水、浸脚池水进行了抽检,主要检测项目为浑浊度、游离性余氯、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尿素含量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指出问题的同时也帮助经营者查找问题所在,要求他们及时整改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违法现象以及水质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坚决立案查处。
下一步,镜湖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尤其是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对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常抓不懈,及时发现并消除游泳场所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提升游泳场所卫生安全质量,为广大市民的健康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