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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三举措”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医保资助参保工作

日期:2024/02/08 15:26来源:镜湖区医保分局阅读次数:

为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资助对象应保尽保,镜湖区“三举措”做到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全覆盖,资助全落实。

一、强化宣传引导,当好资助参保“传声筒”。一是提升宣传力度,发挥微信公众号优势,利用“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镜湖区应急广播、海报横幅等多形式进行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宣传,对困难群众关心的缴费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时限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宣传讲解,扩大传播影响力。二是提升宣传广度,2023年区医保分局共举办24场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做到镜湖区辖区内10个街道宣传全覆盖,宣传受众人群超过10000人,发放宣传资料15600余份。三是提高宣传深度,做好舆情防控,加强对享受资助参保对象的政策宣传,告知缴费依据和费用负担情况,各街道、社区(村)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资助对象参保意识,充分调动资助参保对象的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摸清人员底数,下稳资助参保“先手棋”。组织区民政、残联、街道等单位召开分类资助参保工作碰头会,明确目标任务、部门职责分工、人力调配等内容,并就精准推送定额资助参保人员名单进行深入沟通,同时建立定期推送、数据共享的工作机制,将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资助范围,为后续统一系统录入参保提供数据保障、提升参保服务效率。

三、聚焦工作重点,打造资助参保“新高地”。参保登记工作结束后,及时复核参保资助人员,同时开展数据核对和信息比对,跟踪核实参保资助情况。经审核,2023年度镜湖区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参保共19793人,资助参保资金共计4363505元,已如数上缴市财政,实现困难群众基本医保参保全覆盖,织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网,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