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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话民生】城乡居民医疗政策好,大学生看病得实惠

日期:2022/05/16 17:53来源:镜湖区民生办作者:区医保局阅读次数:

家住庐江县的孙同学,今年1月发现身体不舒服,颈部有包块,随后到庐江县人民医院就医,经过化验、检查及会诊,诊断为结节性甲状腺肿,经过住院治疗已治愈,出院时自费结算医疗费9000元左右。她看着这么多的医药费,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这时想起在她的学校安徽师范大学曾参加了学校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个医药费能否报销以及报销需要哪些材料呢?她带着心中的疑惑,咨询了学校,后来联系到参保所在地的经办机构镜湖区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当她得知这笔医疗费可以报销,而且镜湖区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定期到学校收取报销材料,不需要自己跑经办机构递交材料,心里甭提多高兴了,感叹道多亏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要不然医疗费没办法报销。随后在学校向镜湖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递交了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银行卡复印件等报销材料。没过多久,她的银行卡就收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款5800多元,经过了解,符合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7700多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高达75%,帮她解决了一大半的医疗费用负担,心里很满意,感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项民生工程真是好!

大学生生病对于家庭来说是不幸的,但是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医疗待遇政策,对于家庭来说却是幸福的,因为该政策切实减轻了大学生患病看病的医疗费经济负担。有了这个好政策,家长们再也不用为大学生医药费报销发愁了。这么好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民生工程政策肯定要加大宣传,让更多的家长们都知道这个好政策,应保尽保,让在校大学生充分享受到这项政策带来的实惠。

我们镜湖区医保管理服务中心以后将认真做好高校大学生参保及待遇报销工作,不断优化经办服务举措,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持续保障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