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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医保局六措并举全力推进医疗救助民生工程

日期:2022/05/05 16:44来源:镜湖区财政局作者:区医保局阅读次数:

为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应救尽救作用,最大程度减负困难群众就医压力。镜湖区医保中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医疗救助工作,确保实现及时救助、据实救助、应助尽助。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依托街道、社区开展救助政策宣传,及时告知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条件、流程、申请材料等内容,广泛宣传医疗救助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二是严格规范程序。及时与街道、社区进行医疗救助业务衔接,明确由各街道、社区统一受理,按照医疗救助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来执行,真正做到让医疗救助这项“民生工程”惠及广大困难群众。

三是夯实基础资助参保全覆盖。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工作,镜湖区医保局强化举措,夯实基础,精准识别,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费用实行分类资助,具有多重身份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助,做到“不落一人”,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558人,全额资助重残、重点优抚3301人,定额资助低保对象4288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人,困难大学生12541人。

四是实行“一站式”结算。特困人员、低保人员等困难人员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部实现“一站式”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保“三重保障”的“一站式”结算切实减轻这些重点救助人员看病就医垫资问题,有效提升就医的精细度、便捷度、满意度。

五是保障资金安全。不断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对资金的申请要求做到分层审核,由各街道对符合申报医疗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再报由镜湖区医保中心进行复审,复核公示后通过财政局系统拨款到代发账户,代发账户直接拨款到救助对象银行账户,做到医疗救助资金闭环管理,确保医疗救助资金安全运行。

六是严肃工作纪律。在实施医疗救助工作中,事前结算确保救助数据精准;事中核查确保救助不走样;事后公示确保工作透明。同时对救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确保医疗救助“民生工程”惠及广大困难群众。

截至4月底,镜湖区全区资助参保20690人,资助参保金额443.8万元;直接救助中住院救助290人次,救助金额197.39万元,门诊救助83人次,救助金额23.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