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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提升城乡居保养老保险水平,让群众“老有所养”

日期:2022/01/11 10:58来源:镜湖区民生办作者:区人社局阅读次数:

2021年以来,区人社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根据上级部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助推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

一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200元至6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本着多缴多得原则,城乡居民可根据个人收入情况选择缴费档次,当年正常缴费人员,根据不同的缴费标准享受缴费补贴。目前我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居民选择按最高缴费档次,补足15年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足缴费的,月领取待遇约为800多元,如按年正常缴费的话,加上政府补贴、个人账户利息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可达1000余元。2021年我区完成缴费9198人,完成当年下达的缴费任务的118%,人均缴费水平达到652.64元,人均缴费水平和缴费人数均达到历史新高。

二是调整基础养老金,增发高龄基础养老金。为贯彻落实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的有关要求,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自今年1月起,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继续增加5元/人/月,同时增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增资标准65周岁-69周岁加发5元/月/人;年满70周岁-79周岁,加发10元/月/人;年满80周岁及以上,加发15元/月/人。截止2021年末,镜湖区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数为1.2万人,全年累计发放城乡居保养老待遇2768.67万元

三是进一步加大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2021年我区设计并印制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手册》,下发社区做好居民的政策宣传工作。手册中的待遇测算表受到了相关区及市居保中心的好评,多次分享给各有关单位。20215月8日,我区在中和路苏宁广场门口开展人社政策咨询活动,城乡居保带宣传册在现场为居民宣传政策。5月21日召集全区各街道城乡居保经办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7月-8月结合新系统上线,召集全区各街道城乡居保经办工作人员开展了一次线上业务培训,开展了多次系统实际操作培训。12月8日到张家山街道邢家山社区,为辖区低保对象进行政策宣传。

新的一年,我区将继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夯实基础,做好城乡居保村级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发力,进一步强化基金风险防控,驰而不息继续推动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