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申请流程:(1)参保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在我区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诊。
(2)未持卡就诊居民、在校学生可于每月5-20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材料到区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责任单位:芜湖市医疗保障局镜湖区分局
目前,我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17.09万 人。本月中心窗口零星报销享受医疗待遇111人次,待遇支出34.78万元,其中:享受住院待遇93人次,基金支出33.9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预付定点医药机构10月份月结算医保款791万元;预付定点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救治专项资金15万元;预付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资金15.75万元。 |
责任人: 王劲发 |
举报电话:3877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