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大砻坊街道办事处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大砻坊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扎实推进全面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现将街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程序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街道认真落实关于常态化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的工作部署,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专题学习会4次,要求党员干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点要义,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与学习内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学法,模范用法,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推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今年开展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3次。
三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治建设运行机制推进全面依法治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年度综合考核体系。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街道党工委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的要求,优化批流程,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简化了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完善内部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完善内部机制,所有制度全部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议题审批、部门汇报、列席部门补充汇报、主管及其他参会领导提出意见、主要领导综合班子意见、最终会议表决程序,推动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今年以来,集体研究“人财物”事项、听取并部署重点工作,确保街道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三是依法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工作要点,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进一步丰富公开途径,拓宽公开领域,增强公开实效,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29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依法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一是定期召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例会。二是实行行政执法报告制度,街道有关部门每季度向街道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三是落实执法资格制度。一方面,要求从事执法工作的一定要具备执法资格;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作出决定。四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五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执法的主体、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透明、公正。六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七是落实行政执法队伍学习制度。制定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方案,加强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教学活动,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 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和长效机制,提升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完善体系、提高效能;改善条件、保障运行”的原则,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维护社会稳定应急预案、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街道聘请2名法律顾问,为街道日常事务、综合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2024年以来,街道法律顾问参与各类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查37次、提供法律意见106条。同时,街道积极落实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2024年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申请起8起,接受咨询216件。
三是深化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建立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制度,保证每月8小时现场服务时长,切实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质量。2024年,6个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传14场,接受法律咨询127件,参与人民调解6宗。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维护行政权威。街道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出庭职责,主动接受法治教育,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安抚行政相对人对立情绪,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五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和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四前四早”工作法,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聚焦矛盾纠纷类型多样化、内容复杂化等实际情况,运用以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平台,依托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网格中心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围绕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重点矛盾纠纷开展多元调处化解。2024年,街道、社区两级矛调中心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79件,成功调处179件,调处率100%。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加强事前防范,使行政权力于法有据、依法行使、受法制约,真正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行政权力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加强事中制约,明确行政执法规范用语,落实文明执法、执法为民宗旨要求。加强事后监督,每年对所办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自查,积极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案卷互评互查,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回复投诉举报人,强化社会公众对执法工作的监督。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协调推动各科室合力开展工作,将履职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街道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及工作举措,为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具体指引。
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在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系统性地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位,增强法治队伍开展教育学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注重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和素质培养,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确保法治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2次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同时,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定期开展案例讨论,将业务学习与执法工作实际相结合,有效提升了全体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街道党员干部法治意识还需提升,法治学习停留在表面。目前我街道在学习法律知识和营造依法行政氛围上措施比较单一,只停留在单纯的学习文件和法律条文的层面,部分干部仍在运用老办法老思维开展工作,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二是基层执法人员法治能力素养和执法水平还需提升。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复杂、历史遗留等问题的处置能力有所欠缺。
三是依法行政培训内容、培训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对于一些新增及联合执法事项,街道综合执法部门缺少工作经验,在执法流程、执法标准的把握上有所欠缺,需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专业指导和法治培训。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抓住“关键少数”,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做好整体规划,明确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将法治建设与党建、经济等各项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抓好落实。
三是切实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及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的专题执法培训,确保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60学时。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推行柔性执法,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