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张家山街道办事处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张家山街道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健全制度、权责法定、全面普法、科学决策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辖区内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24年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法治街道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街道党工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党工委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做到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安排部署,重大问题进行过问、重点环节进行协调、重要任务进行督办,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指导、督办、检查法治建设工作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街道法治建设。
(二)全街道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法治街道创建活动工作的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开展法治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街道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作用,各社区、各部门按照法治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把法治街道创建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法治街道创建活动工作在社区、各部门真正落到实处。普法和创建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二、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八五普法”为载体,全面推进法治街道创建活动进程
(一)狠抓法律素质养成。采取党工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的方式,组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满足干部的法治学习需要,认真落实人手一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并采取专题学习、理论考核的方法,学习领会宪法精神要义和实质内涵,确保了人人熟知,入心入脑。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狠抓党组织正规化建设,组织支部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树立凡事按规矩办,遇事先查法规的意识,确保支部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全体党员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组织全体人员共同学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各科室业务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学习,并熟练运用于日常工作,有效促进了工作方式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科学决策的方向转变。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普法专栏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内容。围绕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广大的社区群众及时了解法律,提高法律意识。三月开展“家庭教育 快乐成长”进校园主题活动,四月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宣传活动,五月份集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讲活动,八月开展“扫黑除恶 共沐法治阳光”普法活动,十二月在辖区内深入开展“12.4”宪法宣传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等。2024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8次、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6次。
三、深化依法治理,推进法治街道建设
(一)加强法治街道建设,努力提升全街道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街道主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严格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合法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二)坚持以人为本,满足民生法律需求。街道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与良性互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所准确把握和了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符合司法实际和司法规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司法治度、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三)进一步推进法治街道建设,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完善居民自治,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工作队伍建设,依法保障居民的民主权益,增强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平安阵地”创建活动,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维护社区治安秩序,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司法所在加强人民调解、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成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日常监管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推进矫正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2024年至今,我街道共排查矛盾纠纷219件,调解成功219件,制作书面卷宗115本,调解成功率达100%。
四、扎实开展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加强、规范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镜湖区关于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印发《张家山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分管负责人,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合法性审查牵头协调部门,具体牵头组织和协调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以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多种力量整合的合法性审查队伍。2024年共审查文件6件,审查意见数共15条。
(二)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依法执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点和着力点,也是我们长期坚持的执政理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坚持党务、政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所有党务政务一律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坚持督察整改,提升创建水平。加强执法行为监督,对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问题积极回应,有效地促进了辖区内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三)积极履行法治政府职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依靠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使加强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的法律素质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安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不够,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掌握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宣传工作不够深入、覆盖面窄,法律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开展不深入。三是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力量薄弱,专业性欠缺。
六、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街道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以继续提升群众法制满意度为主要任务,推动法治建设上新台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和任务,主动向区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确保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加强行政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创新宣传载体,提炼宣传内容。结合“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宣传法律法规关键条文和典型案例典型事迹,教育引导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依法行政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保证履行好权力的政治责任与法治责任,使领导干部成为法治化建设的主要推动者与群众法治理念的引领者。三是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支持和引导群众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要。发挥优势,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挖掘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加强法治文化传播,营造法治氛围。
(三)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专业知识培训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执法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四)继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建设目标,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系统,健全街道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完善街道内部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从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