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重点处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镜湖区重点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镜湖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际,认真推进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处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系统研讨,学深悟透、融汇贯通。镜湖区重点处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始终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亲力亲为,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项目征收、化解矛盾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区重点处定期召开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会议提出年度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并将法治建设纳入重点处及各科室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做到了每周工作例会进行法治宣传和学习,每项目及时对疑难杂症进行法律会诊,严格做到依法征收、依法补偿,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截止2024年12月底,镜湖区重点处牵头应诉行政案件20件,共开庭20次,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进一步理顺各
科室职责关系,优化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工程建设领域政府带头守信践诺,加强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优化各单位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三)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部门权责清单。区重点处系区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相关规定成立的房屋征收部门,所行使的征收补偿职能职责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区重点处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并公布权责清单,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及时了解。
(四)依法依规,阳光征收。区重点处作为区政府确立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相关工作。我们积极作为,主动担当,认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为区政府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这一重大行政决策中提供了有力保障。区重点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项目启动前,严格审查项目启动的合法性手续资料。项目启动后,依法依规制定项目征收范围公告、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修改情况公告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并及时对外公布,充分保障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信息公开,公正透明。为加强镜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管理,切实做到阳光征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畅通,由专门的科室和专人负责,十分便民,设置申请信息条件完全符合规定,不存在不当设置申请信息条件的情况。并安排了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投诉举报,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2024年1月至今,及时对25例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提供的信息合法合规且充分全面。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我处始终以企业和市民感受为第一标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既执法,执法既服务”“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征收理念,不断扩大优质文明征收内涵,在征收过程中以政策宣传为着力点,筑牢和谐征缴关系基础,以创新举措为突破点,攻克征缴过程中的疑难杂症,以强化服务意识为落脚点,高质量推动依法征收工作。
(七)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情况。我处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信访工作“1%工作法”、“一线工作法”。部分多年信访积案,仅从房屋征收角度考虑难以化解,我单位将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落实信访工作“1%工作法”理念,会同属地街道等相关部门全方位了解信访人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多途径寻找帮扶办法,首先取得信访人的信任与好感,再寻找其诉求中的合理性内容,制订化解方案,力争“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对于信访及市民心声等回复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及时与各组、相关街道、市直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截止共计回复各类市长热线答复230件,区长信箱回复18件,区委督办回复15件,处理信访投诉20件,化解了鲍桂林、夏一龙、南埂小区征收、朱代仓、刘慕海、胡治英、杨伦秀、陈世荣等信访事项,对于赭山印象项目信访群众,虽然是商业开发项目,我们也严格按照信访流程热情受理并规范答复,取得了信访群众的理解,做到了程序性化解。
(八)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深化政务公开。落实一名副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各职能科室协助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九)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落实重点处党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主任具体抓落实,及时研判工程建设和征收工作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问题,推进征收法治建设进程。二是健全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民法典》《保密法》《2024年芜湖市拆迁征地补偿标准》《信访回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共开展4次培训学习。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和征收岗位人员培训。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学习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有的干部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学归学,做归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工作难题的定力不够、手段办法不多。
2.法律专业人才短缺,征收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法律知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征收办法律专业人员紧缺。目前,区征收办没有法律专业毕业的专职法律工作人员。为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很有必要配备多名法律专业的人员。二是各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征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在征收工作开展过程中经常涉及行政法、民法、物权法、继承法、婚姻法等相关内容,各项目指挥部征收工作人员大多是临时抽调,相关法律专业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不断改进措施。区重点处将按照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依法依规、稳定和谐推进。
(二)抓好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多方式地对个街道相关征收工作人员进行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区征收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征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