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执法监督,开展道路扬尘专项执法检查、涉活性炭吸附设施排污单位专项检查、臭氧及扬尘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检查、污染源在线监测检查、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9人次,检查相关企业103家次,发现问题隐患53个,共已完成整改47个,剩余6个正在有序整改中。二是生态损害赔偿,根据省厅市局工作要求,推深做实我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3件大气污染损害赔偿。三是落实三书一函制度,根据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移交线索,联合市交通运输支队和区住交局对辖区内12家三类汽修店开展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相关企业12家,发现危险废物管理隐患问题1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环境应急管理,今年以来,辖区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省厅、市局工作部署和文件要求,对辖区内涉危险废物企业、涉化学品企业和涉核与辐射企业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排查相关企业35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5个,已完成整改9个,剩余6个正在有序整改中。指导企业规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截至目前共审核辖区24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电子备案。向企业发放《企业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告知书》33份,通过积极宣传引导全面强化企业环境安全管理意识和环境守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