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城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业务指导下,对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区城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联系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努力推进法治镜湖建设。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建设情况
一年来,区城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工作实践,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城市管理迈向城市治理,解决监管执法中复杂矛盾。
1.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学法清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有关理论及信访工作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4次。
2.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引领带动作用,将法治机关建设与其它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检查。
3.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法治建设报告制度,推动党对依法行政全过程的领导。提请研究涉法涉诉等重大法治事项8项,组织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10次,提请研究并批准作出重大执法决定46件。
(二)推进职能优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1.落实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任务,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帮助街道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规范执法程序、办案流程和裁量基准。二是,加强街道综合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编制执法实务课件5篇,组织岗前专题培训3次。三是,加强赋权事项执法协作,以赭山街道、范罗山街道为试点推进跟班学习,指导规范履职。
2.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规范城市管理领域政务服务网上运行。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推进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4年度,依法受理办结行政许可申请1005件,批准971件。
3.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执法处罚,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落实“综合查一次”制度,深入排查重复检查事项,加强与住建、环保、市监等部门联合执法,避免执法扰民问题发生。
4.强化执法监督,杜绝逐利执法、一刀切式机械执法现象发生。年度内处罚案件均严格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的情节,依法作出决定。年度内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案例1件,单独警告处罚54件。
5.创新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文书“三书同达”试点工作。在依法作出并送达《处罚决定文书》同时,向企业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指导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以减少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并提出依法合规经营的建议,帮助企业提高再次违法被处罚的风险防范意识。年度内向被处罚企业作出合规建议12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落实“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要求,完成年度三个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取消事项4项,新增事项5项,规范事项9项。调整后,区局权责清单共248项、公共服务清单共10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共3项。及时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编制《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案件办理流程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试行规范。结合《行政复议法》修订,对执法文书进行修改完善,重新编制文书模版和制作指南。围绕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大气污染等高频执法事项,针对调查取证、证据保存、行政强制措施等不同执法环节,逐个类别编制执法指引。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保障城市管理依法决策。抓好基层法制人才培养,以会代训形式组织专题学习4次;抓好具体案件审核,出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46份,其他普通程序案件提出建议25起。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协调参与重大决策,发挥专业优势指导行政决策。组织涉法事项研讨13次,重大合同审查25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7份。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加强执法队伍培训。组织全体持证队员参加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及测试30期,依法行政云宣讲4期。组织“法治大讲堂”、“周末课堂”活动3次,编制教学手册和法律知识试卷,开展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检验教学成果,帮助提升法治观念和依法履职意识,强化证据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服务水平。
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与省市行政执法业务交流研讨活动,展示镜湖城管执法业务水平。参与《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提出立法建议17条。参加全市城管系统执法大家谈活动5次,编写典型案例分享执法经验,就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与法律专家、审判专家进行互动交流。受邀赴全省住建系统法律知识培训授课5次、执法实务研讨1次,受邀赴兄弟县区授课2次。
3.加大违法处罚力度。督促指导各执法机构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截至11月上旬,办结各类处罚案件349件处罚款合计90.031万元。其中简易程序278件1.861万元,普通程序立案案件71件88.17万元件。重点执法领域办结施工扬尘污染案7件、餐饮油烟案1件、噪声污染案1件,工程建设案10件,城镇燃气案2件,市政公用违法案11件。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执法卷宗评查,通过自查和市局、区司法局审查,查摆文书质量共性问题8处,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报上级部门。强化日常案件审查,及时退回补充完善,保证执法严肃性。退回补充证据搜集13起,完善裁量理由和依据16起,指出文书制作错漏9起。
(五)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度建设,结合年度动态调整不断优化完善区局《行政权力运行监管制度》。
二是,推进“府检联动”,开创“城管蓝+检察蓝”工作模式凝聚公益保护合力,3月份对接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协作共同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建立信息共享、同堂培训、办案协作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联合普法宣教2次,协作办理有关大气环保、交通、市政道路、污水、餐厨垃圾治理等案件8件。
三是,支持人大、政协依法行使职权,主动接受监督。年度内办理两会期间议题案30件,聚民意专项人大代表建议124件。坚持个性问题逐项解决,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主动联系代表、委员听取意见建议,所有办理答复均为满意评价。
四是,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群众投诉1554条,受理办结群众信访事项41件。对于能够及时办理答复的,如占道、扬尘、噪音等扰民问题,及时督促属地核实、整改。对于需要办理时间的,如违法建设举报投诉,依法出具受理告知、答复文书。至目前,申诉求决类信访问题办理出具《行政履职情况答复书》9份。
五是,抓好复议诉讼案件办理,年度内区级行政应诉1起,判决结果支持区局,驳回诉讼人全部诉讼请求。办结区政府行政复议4件,仅1起香榭大院违建拆除行政复议,因全过程记录不全导致举证不能责任,被区政府裁定不完全履行职责。裁定后,我局及时组织专项排查,重点加大违法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关问题整改。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机关建设体系有待完善。各基层城管中队法治建设发展不够均衡,法治思维化解复杂矛盾意识及方法有待提高,推进“放管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力度有待加强。机关业务机构牵头引领力度不足,法制人才培养体系不够健全,本业务领域法治建设任务落实有待加强。
2.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监管力量下沉,增强街道统筹协调能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对区局队伍指挥调度、行政执法监督造成影响。基层城管中队执法装备建设投入力度不大,执法规范化程度不高,重结果轻程序思想较为普遍。
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待加强。共性问题突出表现于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全面落实和全面覆盖,同时,在执法监管平台的信息报送、数据共享,执法案卷质量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差异。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帮助提高执法行为、执法程序规范意识。二是组织编订执法业务手册,进一步树立重点执法事项,逐一编制法制指引意见。三是组织典型案例汇编,整理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以来的典型案例,总结教训推广经验。
2.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构建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定期组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二是狠抓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确保案件可回溯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重大处罚决定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制度。
3.强化城管队伍建设。继续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每月通报各街道(中队)保障行动、开展整治、抄告整改等工作情况。加强队伍内务、纪律专项检查,逐渐改善队伍作风,提升各中队内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