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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29 11:00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殷泰玲阅读次数: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重点,制定落实党组成员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学、全体干部员工一起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的表率作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2.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单位一把手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认真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进度情况。局长办公会多次听取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时、按要求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

3、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水平。  市场监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今年以来,我局各业务科室和各市场监管所业务骨干积极参加省、市局举办的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质量检验、标准计量等各类培训班,并组织本局有关业务培训49期;业务科室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培训,通过将法律条文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升了培训效果。通过培训、自学、互学,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2023共组织7名新入职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并已取得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执法队伍得到进一步扩大。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市场准入,减证便民。今年以来,镜湖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经营主体发展活力,截至12月初,全区新增企业4900余户。镜湖区以创新证前指导为切入点,将餐饮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式方法,着力优化餐饮证照办理流程,通过建立工作对接专群、推广一次告知、复查办结勘验机制等一系列举措,构建起涉企餐饮许可事项帮扶体系,对改革事项实施标准化管理、流水化工作,提升餐饮企业开办便利度,有力推动照后简化审批,帮助企业平均减少筹备时间30%以上,节约资金投入10%以上,实现证照有机衔接、企业放心办理,餐饮领域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完善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拓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覆盖范围,整合抽查事项,推行一业一查模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条线监管的深度融合,强化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网格化监管、行政执法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制定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抽查覆盖21个执法部门、259个业务大项、605个小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已开展部门联查1831469 户。

3.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助力市场主体积累“信用财富”一是优化信用分类监管。将失信市场经营主体分为经营异常、行政处罚等5大类别,实行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指导。强化信用修复,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市场经营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截至目前,已修复信用信息近 1800条,提前修复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1条,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423 家。二是强化信息归集上报。开展市场经营主体年报工作,今年以来完成 2022 年度报告近15万户,年报率平均达 90%以上。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七天双公示,今年以来““七天双公示及时率、合规率达99%,累计完成检查事项200余项,开展联查1500 余次,检查中发现问题均依法处置。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等内容学习培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证件统一、持证上岗

1.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在政府网站、办公大厅和服务窗口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并形成常态机制;在执法过程中出示执法证件、告知相对人执法事由、依据和权利义务;及时公开执法检查和执法决定信息;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公开本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等。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方面。在执法过程中按照要求进行文字、音像记录,实现对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对市场监管专项检查及对涉及重大人身财产权益的的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按规定配备执法记录音像设备并及时将音像资料归档入卷保存;按照国家局和省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制作案卷等。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方面。单位109名执法人员,1个法制审核机构,审核人员23名,其中法制审核人员9名,根据《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员工作规定》(芜市监函〔2023117 号)新设置案件审核人员14,达到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5%的要求;按照法制审核案件范围的有关规定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以局长办公会形式进行集体讨论;将执法和审核相分离,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通过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等。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2023年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685件,办结582件,罚没款95.34万元,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公安13件,有效净化了辖区市场环境20202022年连续三年,我局被授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综合执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23年,我局荣获市级电子数据取证项目+典型案例宣讲项目团体三等奖,市级依法行政业务技能竞赛团体三等奖,1人荣获省级电子数据取证业务技能个人奖二等奖,2人荣获电子数据取证项目个人二等奖、三等奖。

2.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开展案件信息化管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和案件审核工作暂行办法》(镜监管〔202380号),完善了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区局案件法制审理流程、办案规则,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一是严格执行案卷审核制度。分别由基层法制员、办案机构负责人、法制部门负责人依次审核、逐级把关,确保每一起案件事实清楚、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在各办案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为民办实事、有效化解消费纠纷。2023年,我局共处理各类投诉、举报、信访、来信来函工单共计14589件,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工作职责,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多渠道化解纠纷工作机制的作用。同时,针对以打假、维权、反欺诈等为名,行牟利之实的职业投诉举报行为高发频发现象,我局配合有关业务部门建立了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和跨部门协作机制,探索实现在投诉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各环节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分类管理、分类指导,规范和治理影响营商环境的私益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有效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帮助基层有效应对职业索赔。

(五)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渠道,规范了工作流程,提升了复议应诉工作效能。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9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做到受理率100%,按时办结率100%2023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6件,未决2件,2023年截至目前无败诉记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要求,提升出庭应诉质量,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培训,积极出庭应诉,做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1.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我局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不罚、免罚处理共计67件,运用免罚清单、《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实行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的意见》对252件案件进行了免罚或减轻处罚,并以局长办公会形式进行集体讨论,确保行政执法案件工作规范开展。同时根据基层工作实际需求,针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罚则减轻情形进行细化,制定了《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减轻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让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运用自由裁量有章可循,保证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处罚幅度基本统一,更好落实过罚相当原则。

2.广泛宣传发动,全面普法有维度。一是根据业务职能职责,开展形式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5.20世界计量日“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惠民工程开展了食品安全、学生用品安全进学校”“打击传销进校园等各类校园、暑期爱心托幼点宣传活动。联合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镜湖区司法局在赭山公园打造芜湖市食品药品法治文化公园,将法与景相融,增强了市民学习法律知识的舒适感与自觉性。开设“市场主体登记政策解读”直播为企业答疑解惑,直播吸引了近千人在线观看,从营商环境方面为“八五”普法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是根据法律素质提升年系列活动要求设立学法课堂镜湖市监法治课堂,建立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多形式丰富法治教育培训,多角度增强法治培训效果三是创新使用“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新媒体等方式开展普法工作,在宣传视频、物资上统一附带“镜湖市监法治课堂”logo,扎实法治文化品牌建设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因;

(一)监管执行难。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处罚起点设定过高,特别是近几年新修订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与基层经济规模和社会承受能力有较大差距,基层行政执法难以实施到位。

(二)执法信息录入平台过多且操作流程不一。政府各部门的系统平台存在多头录入、多头公示,在上级相关系统平台不对接或暂时无法对接下,以绩效考核为由要求基层人员重复录入公示,耗费大量人力、公示效率不高。

(三)部分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普法宣传责任落实及工作开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如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意识薄弱,管理能力不足,存在风险隐患;食品、化妆品等经营企业准入条件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法规和质量责任意识不强,不规范、违法经营时有发生。

(四)部门间及系统内协调联动不够,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部门之间协调联动不够,系统上下贯通落实不够。   

(五)对违法失信企业的信用约束、信用惩戒措施不够完备。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装备落后、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裁量基准难以把握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定期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业务学习制度化,利用每月学习例会,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和上级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统筹安排学习内容,通过自学、集中学和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学习方式,进一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在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案件调查取证、听证、审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一系列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突出监管机制和手段创新,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厘清监管责任边界,编制随机事项工作指引,整合执法资源,不断强化信用监管,突出抓好应急管理。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