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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29 10:58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殷泰玲阅读次数:

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年)》及省市两级方案,按照《法治镜湖建设规划(2021-2025年)》(镜发〔2022〕2号)《中共芜湖市镜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镜法发〔2023〕1号)等要求,扎实推进人社领域法治建设工作。2023年,我局被评为“为民办实事”先进集体、“双招双引”先进集体、“五一劳动奖状”、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优秀集体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着力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落实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法律知识、党章党规党纪等作为集中学习必备内容。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4次。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进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组织在局党组会议上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积极推动人力资源领域法治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鼓励领导干部走流程,体验办事效率和办理方式。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落实三项制度协调机制建立和运行,在执法过程中,镜湖区人社局遵照《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落实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有关规定指示精神,按章操作,积极接待投诉、举报,正确处理工资欠薪案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维护劳动者权益,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专业水平

一是针对经办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堵点,对前后台业务的过渡衔接进行合理设计,对业务经办过程中的烦琐、冗杂的手续和程序进行改革,使业务办理更加简洁,打通综合柜员制运行堵点,保障综合柜员制地顺利进行,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人社经办改革的便捷性是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告知承诺制等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均在网上进行,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是深入推进“一网、一次、一门”。按照区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一网、一次、一门”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本级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大部分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实现了“应进必进、一门通达”。四是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为定期掌握辖区内劳务派遣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了解企业派遣用工情况,现已完成区内247家劳务派遣企业的年度核验工作,并将核验情况作为劳务派遣资质延续依据。持续开展劳务派遣企业等级评价制度,推选辖区内企业参加芜湖市A级劳务派遣企业评选6家、B级劳务派遣企业评选8家,树立优质企业榜样,引导劳务派遣行业正向发展。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行政许可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清单。分门别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行政职权,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及时上报取消;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致力于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以切实有效地解决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相互推诿、监管缺位、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突出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材料、优流程、缩时限。开展了“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压缩办理时限。

(四)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执法规范建设

一是加大重大违法用工查处力度。采取日常巡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当前信访隐患及使用农民工密集单位展开重点巡查。截至目前,共计检查用人单位478户,接待举报、投诉519件,立案6件,行政处罚3起,处罚7万元,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例,帮助458人讨回劳动报酬759万元。切实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障权益,对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工企业行政处罚2起,罚款2万。二是加强农民工工资标准化制度建设。按照一案双查工作机制,重点检查工资性工程款拨付、工资保证金存储、总承包委托代发、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惩前毖后原则对制度不健全的施工企业行政处罚1起,罚款5万元。牵头制定《镜湖区根治欠薪联合预警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工资支付保障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公示工资发放情况和投诉电话等情况。不定时对区内28家建筑工地项目开展劳动用工检查,提高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知晓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良好劳动用工环境。三是积极推进安徽省电子劳动合同系统应用,推进无纸化、便捷化劳动合同管理,方便劳动者随时随地查看合同情况,优化企业合同管理方式,目前已接入第三方劳动合同超过12400份。

(五)依法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是加强特殊职工权益保护力度。加快工伤认定及鉴定流程,缩短职工权益兑现时间。截至目前,已完成工伤认定390件;受理工伤劳动能力等级鉴定203件;处理职工工伤劳动争议案件51件;涉案金额800余万元受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81件,积极帮助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困难职工完成相应程序办理,减轻职工经济负担。二是发挥互联网平台跨时空限制优势,进一步降低维权难度,将劳动纠纷做深做细,截至目前,已处理线上劳动纠纷投诉130件。针对当前社保、工伤、提前退休、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以及服刑人员、被征地农民、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各类信访诉求,经及时研判论证分析,全力以赴合力攻坚克难,各类诉求、信访件稳妥有序有效办理和化解。截至目前,共接到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群众诉求约3100件,其中各类劳动举报、投诉、咨询908余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910件,其中调解450件、立案460件;市长热线平台交办824件;国家农民工欠薪平台交办353件;信访平台交办61件;人民网留言6件;各类督查交办17件。

(六)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权力运行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办事程序,凡重大事项一律经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提升人社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七)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围绕社会保险、《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强化企业依法用工意识。二是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依托人社部的人社练兵比武学习平台,通过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组织开展电信反诈讲座、民法典培训讲座等形式,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待加强。随着新业态经济的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劳动争议纠纷日趋复杂,劳动者的诉求呈现复合型态势,个别新入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程序、行业标准的学习掌握还不够深入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对涉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属地管辖等问题的执法监察处理经验不够丰富。另一方面,人员流动也给行政执法工作增加了难度,需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技能,提高执法效率。二是普法宣传的形式较为单调。宪法、法律法规内容本身具有严谨性,直接宣传法律条文的形式,往往会导致群众接受程度差,普法效果也不够理想。我局积极推广普法宣传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宣传方式多采用走访企业、驻点宣传等宣传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普法形式仍然不够丰富。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快打造高素质强能力的执法队伍。一是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建设。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二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深入分析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提早规划,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部署会等方式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将法治政府工作分解到各部门日常工作中。三是加强对街道劳动执法部门的监管指导。增强区劳动监察队伍执法力量,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一是持续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到新兴领域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区开展劳动普法宣传。二是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及方式。定期更新宣传栏内容,通过政府在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及时发布劳动法律法规,推出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营造依法用工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