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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29 08:51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殷泰玲阅读次数:

    镜湖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工作重点,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为推动镜湖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二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三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二)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持续做好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讲好宪法故事,让宪法深入财政工作,让宪法精神刻在财政干部心中。二是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等,广泛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刻认识民法典对财政立法、行政执法的指导意义,推动广大财政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二、严格规范执法,贯彻落实执法监督

 (一)贯彻落实财政法规

区财政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与财政业务工作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作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点,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规,保证财政执法的合法性。

 ()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政务公开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预决算信息、预算绩效、政府采购、稳企业稳增长及民生保障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三、深化财政改革,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多措并举全面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践行服务承诺,将财政工作融于服务,用服务助推财政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建立公平法治、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出力献策。扩大直达资金监控管理,督促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及时上传惠企利民表,确保中央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建立问题收集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收集市场主体反映意见建议,采用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对已收集情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全面主动接受监督

认真做好人大、政协代表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定期向区人大做好年度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等的报告工作。主动做好预决算的政务公开工作。

五、存在不足及下步工作计划

 财政干部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零星学、被动学、碎片化的学,法治培训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力度效果有待提升。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用法意识。组织财政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同时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模式,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监督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推进重点领域问题治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帮助解决企业反馈的问题,做好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提升引才竞争力。

(三)及时更新信息,全面政务公开。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