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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30 11:13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刘金兰阅读次数: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加强法治镜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荣获“芜湖市扫黑除恶与社会治理贡献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3篇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并有多部法治文化作品获奖。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治信仰深入人心

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坚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合多部门开展“树立国家安全观,争做国家安全小卫士”青少年主题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纳入青少年“必修课”;打造天门山司法所法治教育基地,并成功获评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截至目前共开展“绿书签”、“学宪法,讲宪法”、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70余场次。二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等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坚持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共开展会前学法240余人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内容,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法治讲座4场次,全区各单位组织专题学习60余场次。开展2021年度全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提高全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检验学法用法成效,将“纸上的法”转化为具体的行动。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40余场次,覆盖面达2100余人次;开展全区行政处罚法讲座暨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参训人次243人次。2021年,切实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全区出庭率实现100%,做好领导干部尊法守法表率。三是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淳良里社区、凯旋社区获评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马厂村、㘰村成功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组织普法骨干、志愿者、村居法律顾问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150余场次,“法律明白人”参与普法活动210余场次,切实提高了普法针对性。四是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不断开创全民普法工作新局面,组织各执法、司法部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向群众宣传普及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托报刊、网站、今日芜湖、“镜湖司法”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普法内容910余条;联合区人社局走进芜湖交通经济广播直播间,创新开展新媒体直播普法。“镜湖司法”微信公众号开设宪法、民法典等学习宣传专题,发布“宪法宣传周”活动集锦等微视频,用好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转发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等相关内容,积极推动“法律进网络”。五是不断丰富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采用“主场活动+专题活动+主题日”方式推动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突出民法典宣传,推出“与法同行˙典亮未来”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我与民法典的故事”主题演讲比赛、专题普法讲座等活动60余场。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新建的大砻坊法治广场、天门山司法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获评市级示范基地;强化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力度,创作剧本《小所大事》、歌咏快闪《我的祖国》、微动漫《仰望星空》、微视频《初心如磐 使命在肩》等多部法治文化作品获司法部二等奖、省司法厅二等奖等5个奖项,《我的祖国》、《初心如磐 使命在肩》被“学习强国”平台推广;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并在市“青春飞扬 法律护我成长”青少年法治宣传作品评选中取得共计39部作品获奖的佳绩;线上展播全区各类法治文化作品64件,法治文化影响广泛而深远。

二、法治思维防范风险

一是加大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题127项、投资委会议题67项、土规委会议题32项,区政府常务会议、投资委会议、土规委会议审议事项合法性审查率均达100%;扩大合法性审查范围,除规范性文件外,将重要合同、文件等纳入审查范围,开展部分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4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1次,梳理需要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建议宣布失效的1件,建议宣布废止的2件,继续有效的3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所有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均可在线查阅、检索、下载。办理市司法局征求意见156件。审查各类合同167份,审查各类重要文件63份、其他重大事项22件,提出各类审查意见4200余条。建立法律顾问定期研讨机制、法律顾问与区领导及各部门对应服务机制以及法律事务分类处理机制,召开法律顾问研讨会4次、案件研讨会2次,有效防范政府决策风险。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同区人大对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次;以2020年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败诉案件为切入点,查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14项突出问题,并限期予以整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组织全区28个部门、10个街道深入梳理并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83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上半年行政执法检查,随机抽查6家执法单位,现场评查执法案卷30本,现场反馈22项执法问题;建立行政执法年报制度,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均按时公开发布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公开率100%;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区共22家行政执法制定法制审核制度或目录清单,明确审核范围及内容、规范审核程序。

三、法治保障护航发展

一是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依托大砻坊科技文化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引入律师等专业力量,为园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依法防范风险,先后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帮助企业破解法律难题2件;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帮助企业查找梳理问题3件并予以精准指导,帮助企业堵塞经营管理漏洞;开展“四送一服”暨“法律服务面对面”专项活动,为企业及职工提供了量身定制的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8条。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通涉企事项审查“绿色通道”,缩短涉企事项审查时限,其中涉企文件、招商引资协议审查时限平均缩短2个工作日。2021年共录入亿元以上招商引资合同备案2个,审查招商引资合同140份。加强产业政策兑现法治保障,参加企业服务联席会8次,研究解决问题64个。完成9大产业组及产业园运营机构招商协议模板初稿。根据区政府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建立“镜湖区法律顾问企业(民商事)法律服务团”。

四、法律服务普惠群众

一是畅通公共法律服务末梢。组织召开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暨2020年度表彰大会,对10名优秀村居法律顾问进行表彰,并结合座谈会征集意见,优化调整村居法律顾问队伍,确定10家区属律师事务所“点对点”“一对一”服务我区10个街道,先后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10余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48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72件,举办法治讲座60余场次。二是打造法律援助升级版。广泛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等系列宣传活动90余场;发出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8000余份,宣传袋、政策告知书等2万余份;法律援助工作举措受到安徽法制报、省司法厅等报道40余次,有效拓宽法律援助知晓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倾心推出四项承诺,创新打造用心、暖心、安心的法律援助“三心”工程,提高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度。2021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20件,其中刑事案件418件,民事案件101件,行政案件1件;已结案件510件,结案率98.08 %;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咨询合计3722人次,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17次,提供上门的法律服务11次。为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办理重点对象法律援助案件99件,涉案金额共计600多万元。把牢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生命线”,采取个案跟踪、旁听庭审、电话回访、案件评查、案例评选等多种监督措施,实现从案件登记到案件办结的全过程监管,组织开展法援案件旁听庭审活动28场次,案件回访510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1次,3篇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入选司法部典型案例库。

三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源头预防工作机制,做深做实“两代表一委员”、警民联调等基础工作,2021年以来,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4447起,其中书面案件3654件,口头案件793件。调处成功率99.5%。新设绿地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满足人民群众和行业专业不断增长的矛盾纠纷化解需求。深化“解纷芜优”平台应用,办理线上调解案件616件,调解成功率100%。规范化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起,受理12起,结案11起,审限内办结率100%。通过撤销、确认违法、变更和责令限期履行等方式直接纠错2件,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间接纠错2件,纠错率为36.36%。完成2020年度结转复议案件结案3起,其中确认违法2起,和解1起;代表区政府答复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9起,行政复议纠纷化解主渠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五、法治力量维护稳定

截至目前,我区在册的矫正对象285人,缓刑279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假释1人,重点人员24人,今年以来,入矫256人,解矫245人,审前评估69件,未发生重大恶性事件。一是加强教育监管针对性。加强分级监管,对于重点人员,严格落实“二级包案”制度,领导班子带队上门走访,现场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关系状况;坚持社区矫正“四种形态”,先后表扬8人,训诫65人,警告4人,提请治安管理处罚1人,提请撤销缓刑3人。积极落实“矫务通”终端信息监管平台和“心岸”APP智慧矫正平台使用。探索建立“1+1”主题教育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女性权利法律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经济诈骗犯罪警示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60场次,共计1265人次参加,有效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二是加强人性化帮扶。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疏导,今年以来,共开展团体心理辅导8场次183人次,个体心理辅导54人次;邀请心理咨询师上门走访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辅导,截至目前上门辅导2人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技能培训,已开展花卉种植技能培训和“中式烹调”技能培训共2场次,共40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加大对安置帮教对象帮扶工作,新设远程探视点2个,成功安排远程探视1055起,累计接待服刑人员家属2600余人次;协助刑释人员申请公租房6人次,落实临时救助32人次,积极帮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5人次,走访慰问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10户。三是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区已完成新建司法所5个、正在建设中5个,新增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面积2260余平米,其中天门山司法所使用面积达到510平米。同时,为充实基层司法力量,局机关下派9名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到司法所锻炼,加强了基层司法所人员队伍建设。

六、存在的问题

1.法治建设水平有待提升。一是法治政府督查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由于受诸多因素制约,目前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展缓慢。

2.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在不同的街道之间存在明显差异,部分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不够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实施标准制定和产品质量建设规范化程度等方面相对薄弱。

3.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一些短板。比如普法重点还不够突出,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少数单位普法工作主动性不强、创新性不够;对受众群体的法治需求研究不够、把握不准,普法精准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4.基层调解工作力量薄弱。专职调解员较少且年龄普遍偏大,大部分调解员来自退休人员群体,具备法律、心理等专业知识者较少,调解人才缺乏。调解员补贴经费较低,挫伤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影响和制约了调解工作的开展。

  5.智慧矫正水平有待提升。一是矫正信息沟通机制不完善,虽然206系统已投入使用,但通过该系统与法院衔接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不到全年入矫人员的三分之一,还需以科学技术为手段,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打通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沟通渠道;二是在社区矫正监管与教育全过程中,涉及了手机定位巡查、电子腕带监控、心岸APP等多个平台,缺少系统融合。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更加注重法治建设统筹规划。进一步加强法治责任落实,不断推动法治镜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法治工作相互贯通、相互促进、形成合力。严格执行《镜湖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推动实现全区述法覆盖率100%;加快依法行政纵深推进,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进一步推动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2.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结合司法所提档升级,推动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更加规范,运行更加高效,促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平台全面融合应用。探索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付费机制、评价机制,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有效全覆盖。建设“百姓评理说事点”模式,依托法治文化广场打造“村(居)评理说事点”等调解品牌。

3.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贯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抓好两类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指导督促执法、司法部门做好以案普法,建立全区“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提高普法多样性和针对性。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区法治文化创作基地、法治文化作品库,厚植法治镜湖文化根基。

4.奋力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贯彻市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部署,开展试点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逐步形成开放、共享、协同的“智慧矫正”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