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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3/30 17:30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刘金兰阅读次数:

镜湖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行政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四区一中心”目标,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奋力谱写法治镜湖新篇章。现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覆盖学习,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重点深入推进,先后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镜湖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各法治工作单位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实现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坚持全方位宣传,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及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依托基层普法阵地、“镜湖司法”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载体,通过法治讲座、法律服务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坚持全过程贯彻,以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为主轴,引领各单位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的巨大热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镜湖区法治建设水平。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任务分解及具体举措》,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召开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和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镜湖2021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表。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向区委区政府和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报告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公开制度,实现各部门及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公开100%。全面实施依法治区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制度,在全区开展法治政府督察自查工作,系统总结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成效并查摆问题3个、研究整改措施3项。

(三)不断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依据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相关文件,系统谋划我区法治建设规划及法治社会建设方案。优化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完善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和方式。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机制,制定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方案,为实现述法工作全覆盖提供制度基础。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养。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强化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按照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要求,建立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完成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及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其中区级“三个清单”由2086项调整为1940项,街道“两个清单”由369项调整为147项。结合“互联网+监管”工作的开展,梳理行政检查权力事项清单,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组织实施,并实行动态调整管理,推动各级政府高效履职尽责。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并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83项,规范告知承诺制线上线下审批流程。着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管理,制定区级“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大力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不见面审批”,2021年企业设立登记电子化办理数量占比达94%。率先试点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拓展适用范围,缩短公告期25天。2021年我区简易注销占全部注销的比例为53.9%。积极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自主承诺”登记制度改革,辖区内所有市场主体登记均严格按照申报承诺制办理。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律服务产业园建设,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做好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开展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通涉企事项审查“绿色通道”,缩短涉企事项审查时限2个工作日;加强产业政策兑现法治保障,建立企业政策兑现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共召开企业服务联席会8次,解决企业问题64个。持续推动“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推深做实“1%工作法”,印发《镜湖区企业联系包保服务实施方案》,夯实企业服务联系走访工作制度基础,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坚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2021年,区政府常务会议、投资委会议、规土委会议议题全部会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重要文件和协议全部进行会前审查。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本年度共开展风险评估8次,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不断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工作在保障政府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区政府常务会议、投资委会议、规土委会议审议事项合法性审查率均达100%。扩大合法性审查范围,坚持政府重大决策、经济管理和社会事务、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2021年审查各类合同167份,审查各类重要文件63份、其他重大事项22件,提出各类审查意见和建议4200余条。

(三)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动态清理机制,开展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涉及行政处罚和涉及自然保护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4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1次,累计梳理继续有效的文件3件、需要修改2件、建议宣布废止2件、宣布失效1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现行有效的5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均在门户网站同步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服务。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

(四)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健全法律顾问提前介入机制,从源头上加强法律审查、论证,增强工作预见性、前瞻性。建立重大项目商务谈判全过程法治保障工作机制,成立“镜湖区法律顾问企业(民商事)法律服务团”,提供全过程精准法律服务,确保项目平稳落地。全年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查合同148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52份,参与全区涉法事项研讨会40余次,商务谈判10余次,开展法务尽调5次,有效防范政府决策风险。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定期研讨机制,召开法律顾问研讨会4次、案件研讨会2次,邀请涉诉单位、法律顾问共同研判,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案件的“减压阀”和“导向牌”作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政府综合执法能力

(一)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同区人大对重点执法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次;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现场评查执法案卷30本,反馈执法问题22项。加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应用,切实发挥好综合平台对行政执法的全流程监督和对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协作体系,在市场监管领域积极探索推进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全年共办理免于处罚案件25件,切实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全面督察和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督促各单位查缺补漏、认真落实。建立行政执法年报制度,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均按时公开发布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公开率100%;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区共22家行政执法单位制定法制审核制度或目录清单,明确审核范围及内容、规范审核程序。

(三)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46人顺利通过本年度行政执法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54个失效执法证被清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开展全区行政处罚法讲座暨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累计参训243人次;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线上通用法律知识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持续开展“1+9+N”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六项机制”建设,把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风险管控作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省信息化平台和“隐患排查治理”等系统作用,加快实现企业信息上报、监管台账筛查、执法工作管理、隐患整改监控、数据挖掘分析、警示信息推送自动化、实时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及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清单,组织各执法、司法部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开创全民普法工作新局面。依托报刊、网站、今日芜湖、“镜湖司法”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普法内容910余条。突出民法典宣传,创建“与法同行˙典亮未来”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品牌;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宪法六进”,组织举办各类专题普法讲座等活动60余场。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青少年和国家工作人员两个“关键少数”法治教育。打造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图书馆、天门山司法所三个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40余场次,覆盖面达2100余人次。助力乡村振兴,深入开展法治乡村建设,马厂村、村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淳良里社区、凯旋社区获评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组织普法骨干、志愿者、村居法律顾问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290余场次,“法律明白人”参与普法活动210余场次,切实提高普法针对性。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新建大砻坊法治文化广场,深入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案件统一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坚持高位推动,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共同召开涉法涉诉专题会议,统一部署涉法涉诉相关工作。持续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台《镜湖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与法院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实现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行政复议工作稳步推进。开展行政复议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设立全市首个复议综合窗口;结合“12348法网”,实现前台受理、后台办件。探索建立职业打假人复议申请身份证核验机制,有效遏制职业打假人恶意申请行政复议现象。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起,受理12起,结案11起,审限内办结率100%。通过撤销、确认违法、变更和责令限期履行等方式直接纠错2件,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间接纠错2件,纠错率为36.36%,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大调解格局逐步建立。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源头预防工作机制,坚持落实458工作机制,做深做实“两代表一委员”、警民联调等基础工作。2021年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4447起,调解成功率99%。新设绿地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满足人民群众和行业专业不断增长的矛盾纠纷化解需求。深化“解纷芜优”平台应用,办理线上调解案件616件,调解成功率100%;大力推行“赭山模式”等多种调解方式。加大调解队伍建设,探索政法专项编司法所助理员参与调解工作,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着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四)律师参与机制持续健全。通过推动律师参与信访值班、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等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高效化解疑难复杂纠纷。优化调整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开展所所对接活动,由10家区属律师事务所分别为我区各街道提供“点对点”“一对一”服务,先后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90余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5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70件,举办法治讲座180余场次。广泛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等系列宣传活动110余场。创新打造用心、暖心、安心的法律援助“三心”工程,提高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度。

(五)信访工作提档升级。开展“最多访一次”工作专项部署,规范基础业务办理,加大初信初访件办理效能,提升一次性化解率。实行信访数据半月调度机制,以提升初信初访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率为重点,压实属地责任。2021年镜湖区共办理“最多访一次”网上投诉件132件,办理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交办的84起案件,结合市政府开展的信访“百案攻坚”专项行动,化解17件信访事项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1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专题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和决定,切实做好代表议案决议的实施,定期汇报贯彻实施情况。认真落实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61件、政协提案172件,办结率100%

(二)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区政府公开政府信息约18806条,办理市长热线10951件,召开新闻发布会23次,办理依申请公开8件。加强依申请公开法制审核力度,实现信息公开答复法制审核覆盖率100%,有效降低信息公开答复矛盾纠纷。

(三)切实加强审计监督。持续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认真开展专项审计,助推国企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重大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财政预算和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探索形成常态化“经济体检”机制。重点对工农路改造工程、解放西路小学二期新建工程进行决算审计。

七、健全完善科技保障体系 ,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全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行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在皖事通上线镜湖区7×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实现区域内6.9万余个线下大厅(办理点)全覆盖。扩大“自助办”范围,开通智能政务服务一体机办理业务,真正实现业务办理不打烊。加快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加强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政务服务战略合作,不断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朋友圈。开展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试点工作,办理跨省迁移业务67笔。率先实现“80岁以上高龄津贴申请”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10个事项“全区通办”。

(二)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依托安徽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联通各地、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汇聚相关数据,加强分析利用,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各部门完成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认领及实施清单编制,全区共认领事项378条,编制实施清单378条,编制比例99.74%,录入监管行为数据2483条,监管动态信息上报191条,曝光台信息上报90条。

    (三)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在全省率先建设“智慧卫监”智能监管平台,实现疫情防控工作与“智能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精准落实疫情防控。目前平台建设有疫情防控预检分诊监管、医疗废物监管、医务人员“人脸识别”实时监管、口腔诊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在线监测监管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实时监测五大系统,已覆盖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疗美容机构、口腔诊疗机构、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等132户机构。启动长三角知名专家远程视频门诊服务试点工作,加强市域远程医疗协作,将依托华东师范大学附属芜湖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镜湖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以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为试点医院、镜湖区城市医联体为试点区域,结合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为主线,打造“互联网+护理服务”新模式,有针对性开展院外护理服务。

八、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1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步履坚实、收获满满,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但同时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展缓慢;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实施标准制定和产品质量建设规范化程度等方面相对薄弱;普法精准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2年是新一届政府全面履职的第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更是全力打造“四区一中心”,实现中心城区有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用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鼓舞斗志、凝聚力量,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走好赶考路、奋进新征程,为实现法治国家贡献镜湖力量。

一是注重法治建设统筹规划。进一步加强法治责任落实,不断推动法治镜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法治工作相互贯通、相互促进、形成合力。严格执行《镜湖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推动实现全区述法覆盖率100%。

二是加快依法行政纵深推进。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进一步推动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以法治专门队伍为重点对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树牢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思维。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及实战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三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法治为民惠民,推动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更加规范、运行更加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平台全面融合应用。切实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有效整合服务资源,持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镜湖、法治镜湖,为建设人民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坚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继续抓好两类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指导督促执法、司法部门做好以案普法,建立全区“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提高普法的多样性和针对性。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区法治文化创作基地、法治文化作品库,厚植法治镜湖文化根基。

五是强化法治服务保障作用。推动法治专门机构建设进程,配备专业人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公职律师广泛参与法治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结合新形势修改法律顾问三项制度,夯实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