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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人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30 11:17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刘金兰阅读次数:

2021年区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创新中突破、在改革中深化,取得积极进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四区一中心”作出积极贡献。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局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具体负责法治建设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加强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明确各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确定责任人,确保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做到逢会必学。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结合人社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加强政策法规培训。参加上级组织的劳动监察员执法培训班,在系统内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梳理完善党建和行政共7大类34项制度,合订成册,人手一本,全局学习执行,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建设促进人社服务。

(二)加大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一是牵头梳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权力事项名称和依据等内容逐一修改完善。牵头开展局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统一规范工作,逐项编制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及时将局权力事项责任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向社会公示。着力抓好“清单”建设和落实,树立清单意识,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清单里的“规定动作”不走型不变样地行权用权,权力规范运行,阳光操作,切实解决了行政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材料、优流程、缩时限。开展了“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压缩办理时限。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告知承诺制等,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均在网上进行,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三是深入推进“一网、一次、一门”。按照区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一网、一次、一门”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本级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大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实现了“应进必进、一门通达”。

(三)规范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大重大违法用工查处力度。2021年以来,检查用人单位1086户,接待举报投诉案件186件、市长热线299起,调解540起,立案6件,结案6件,行政处罚6起,共处罚4.3万元,帮助325人讨回劳动报酬800多万元。特别加强对区境内企业非法用工检查,发现违法使用童工案件2起,共涉及四名童工。对违法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苏宁广场胖哥俩肉蟹煲”和“万达广场镜湖区小猪小牛烤肉店”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5000元和15000元。有效遏制了辖区内非法用工的苗头,营造良好的社会用工氛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二是加强农民工工资标准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工资支付保障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公示工资发放情况和投诉电话。对15家建筑工地项目开展宣讲活动,提高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对《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知晓度,增强合法用工和依法维权意识。创新思路,多措并举,成功化解“薛信泉”市级挂牌督办重复信访案件。

(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今年以来,镜湖区人社局全面优化“四最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打造快捷、便利、尊商、安商的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创业创新工作不断深入,服务地区经济发展。提升经办服务,提高窗口服务效能。创新就业服务,引进急需人才技术。深入企业宣传,构建劳动用工和谐。为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难题,我局早早谋划,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充分利用各小区的电子屏、宣传栏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摸排群众求职和培训意向以及辖区各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部门联动,及时掌握审批复工的企业数据,并通过云媒体将复工任务和注意事项传达给各街道、产业园、人力资源企业。对复工企业采取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做好企业用工需求登记,指导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为我区开展企业精准用工服务。严格落实援企、减负、稳岗、扩就业等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及个人申报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深入各创业载体、商业圈写字楼、沿街店面,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企业新增就业岗位一次性补贴、人力资源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政策,解决创业融资、复工复产等难题;结合“四进一促”工作,进企业开展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做到政策落地,服务到位;丰富就业创业活动。利用众创和孵化基地第三方服务平台,举办创业沙龙、项目路演、培训等活动。增强创业者创业意识,提升企业创业功能,为成功创业提供支持。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稳定用工,设立服务专班开辟绿色通道,帮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五)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宪法、民法典、党章等,参加网上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开展人社政策进企业活动,集中组织新百、苏宁、八佰伴、星隆国际、万达、吾悦广场等商贸综合体的负责人及人事经理,宣讲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介绍典型案例,围绕合法用工及人社服务相关政策进行推介,现场答复咨询。通过在服务大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居民疑问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对法律法规和人社政策的知晓率,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

(六)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规范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联合各街道对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领域展开摸排。通过多途径宣传“黑中介”的现实危害性以及摸排整治的必要性、重要性,营造强大的声势和氛围。自摸排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并未发现涉及人力资源市场领域“黑中介”的相关线索。开展“乡村农民工”“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群”“退捕渔民”等专场招聘活动128场,744个单位提供了11502个岗位,20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450个,为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等特殊人员以及失业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强化宣传培训,增强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能力。把禁毒知识教育纳入全区就业培训体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人员创业培训等活动,加强对全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民工的禁毒知识教育,提高对毒品的认识,增强拒毒防毒意识。以《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和国际禁毒日为契机,会同有关单位,通过悬挂禁毒标语、发放资料和网络宣传等方式,开展面向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拒毒防毒意识。重视戒毒康复人员技能培训工作,及时掌握培训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积极推广互联网+服务和智慧人社APP。深入城乡居民家中,开展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大力营造参保缴费的良好氛围。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一卡通运行。立足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在三代卡使用、服务等重点环节,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拓宽服务渠道。狠抓工作作风,树立窗口良好形象。制定一系列服务规范,杜绝慵懒散等现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网参保23.27万人,失业保险在网参保6.71万人,工伤保险在网参保6.78万人。机保参保单位122户,参保3435人,退休人员3329人。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人数完成8499人,缴费完成率达109%。

(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履行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并定期研究。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最基本的要求,坚持在法治的框架内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认真依法履职,严格依法办事。

 二、上一年度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存在满足于现状,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足,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问题。

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许多问题的解决需要涉及对体制、机制和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各项创新举措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形成,对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不够及时。

三、2021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按照市人社局的统一部署,力争实现企业和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梳理全部高频服务事项,并在规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提速,用心服务企业、群众,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感,以常态化的服务,确保行动常效。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证照分离”“双随机、一公开”等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集中人员和力量,统一开展执法行动和业务培训,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将人社业务延伸基层和线上办理。

三是化解人社领域行政争议。进一步加强案前调解,做好行政争议案件的统计分析,通过分析行政争议案件的类型和产生的原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同时,加大维权执法和争议调处力度,全力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同。

四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

五是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制定学法普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普法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