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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卫健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30 11:15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刘金兰阅读次数:

一、工作情况

1、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持续优化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部门职责,按照上级单位制度体系要求,坚持清单动态调整,及时梳理权力事项,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好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减证便民”,认真梳理办理事项,对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护士首次注册两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年累计抽检完成149户、任务关闭2家,完结率为100%;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抓好各项提升工作,目前办件覆盖率、评价覆盖率、行政许可承诺时限、监管行为覆盖率等各项指标趋于优化。

2、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及时报备,同时做好发文前的审核,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定期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对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医疗安全、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全覆盖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要求立即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全年计开展检查1830余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500份,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共约谈医疗机构13家、停业整顿39家,立案42起;

3全面提升监督执法能力水平

不断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执法岗位责任、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各项制度;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执法信息公开,树立系统良好形象。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结果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区域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发挥执法杠杆作用,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持续稳定发展。全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41件,包括114件一般程序案件和27件简易程序案件。其中医疗机构53件传染病防治案件51件,公共场所案件27件,生活饮用水案件3件,放射卫生案件5件,职业卫生案件2件。

4、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建立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学法制度;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全年普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强化新媒体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普法工作动态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网络宣传交流,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法律法规普法教育与日常执法有机融合,结合活动日开展各类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把《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等聚焦百姓关切、惠及民生福祉的政策法规送到他们手中;定期组织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将理论知识与典型案例结合起来,通过以案说法、以案学法,让所有人员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

5、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

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工作模式,在全省率先建设了“智慧卫监”智能监管平台,实现疫情防控工作与“智能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全面提升日常监管工作效率。项目已全面上线,运行状况良好,覆盖了全区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门诊部等117医疗机构;开展远程视频门诊服务试点工作,着力推动医联体内部资源流通共享,信息互联互通,加强远程医疗协作。目前,已在天门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推进运行情况良好;依托华东师范大学附属芜湖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镜湖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以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为试点医院,以镜湖区城市医联体为试点区域,结合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为主线,打造“互联网+护理服务”新模式,有针对性开展院外护理服务。目前,市二院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运行良好,我区将于近期完成平台接入并正式投入使用。

二、存在问题

1、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

2、行政执法培训的长期性、系统性和针对性还远远不够,培训的形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强化。

3、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大,措施不够具体,落实不够到位。

工作主动性不够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三、下一步打算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制法规和制度,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总体建设目标,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系统,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改进行政执法;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从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府的廉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