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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30 11:11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刘金兰阅读次数: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积极采取措施,抓好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做好以宪法为重点的法治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依法行政,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重点,制定落实党组成员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学、全体干部员工一起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的表率作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2、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单位一把手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认真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进度情况。局长办公会多次听取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时、按要求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

3、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水平。市场监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职能科室和各市场监管所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局举办的食品药品监管、商标管理、质量检验、标准计量等各类培训班16期,参加人员500余人次;业务科室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培训,通过将法律条文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升了培训效果。通过培训、自学、互学,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

4、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安徽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药械化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的通知》(药监办法函〔2022〕112号)以及芜湖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芜湖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等内容学习培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证件统一、持证上岗;二是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在政府网站、办公大厅和服务窗口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并形成常态机制;在执法过程中出示执法证件、告知相对人执法事由、依据和权利义务;及时公开执法检查和执法决定信息;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公开本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等。三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方面。在执法过程中按照要求进行文字、音像记录,实现对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对市场监管专项检查及对涉及重大人身财产权益的的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按规定配备执法记录音像设备并及时将音像资料归档入卷保存;按照国家局和省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制作案卷等。四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方面。单位有  102名执法人员,1个法制审核机构, 10名法制审核人员,达到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 5%的要求;按照法制审核案件范围的有关规定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将执法和审核相分离,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等。

5、有效应对职业投诉举报行为。针对“以打假、维权、反欺诈等为名,行牟利之实”的职业投诉举报行为高发频发现象,我局配合有关业务部门建立了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和跨部门协作机制,探索实现在投诉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各环节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分类管理、分类指导,规范和治理影响营商环境的私益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有效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帮助基层有效应对职业索赔。

(二)强化法治监督,保障行政权力有序运行

1、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渠道,规范了工作流程,提升了复议应诉工作效能。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余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做到受理率100%,按时办结率10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要求,提升出庭应诉质量,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培训,积极出庭应诉,做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2、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开展案件信息化管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完善了镜监管【2020】29号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区局案件法制审理流程、办案规则,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一是严格执行案卷审核制度。分别由基层法制员、办案机构负责人、法制部门负责人依次审核、逐级把关,确保每一起案件事实清楚、处罚适当、程序合法。二是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在各办案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不见面审批”,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六个一”体系建设的要求,推进综合受理窗口“一站式”服务功能,优化企业开办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推进商事登记"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营业执照,并免费刻制公章、邮寄,全程不见面。截至2021年11月底,新设立企业4017户,通过电子化办理3774户,企业设立登记电子化办理数量占比达94%。拓宽企业办理渠道,打造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通过手机终端、网络服务大厅、银行网点、线下窗口等多种方式办理营业执照,通过智能审批,“秒批秒办”。建立健全个体智能登记审批一体机等配套设施,将智能审批延伸到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自助打印营业执照。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制定镜湖区区级“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对涉改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改革要求进行落实。取消新开办零售药店的距离限制和筹建审批,简化药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压缩许可时限,实行告知承诺制。

(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市场监管责任,覆盖检查全区3819家餐饮单位、247家药房,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督促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86家冷库,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检查。深入开展食品药械化安全整治,检查食品流通经营单位3579家、餐饮服务3819家、特殊食品1424家,并对1550家食品销售单位、1300家餐饮单位、87家药房、40家医疗器械、7家医疗机构等进行风险分级管理。联合教育、卫计委、公安部门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杂店覆盖检查,及时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网红餐饮,联合饿了么电商平台对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开展食品安全法和新冠肺炎冷链食品包装传播防御知识培训工作,覆盖4500人。落实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完成40批次“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现场食品快检。

(五)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营商环境,继续在全区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巩固和深化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成果,联合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深入推进打击传销行动,以旭日天都、绿地、东方龙城、莲塘新村、润安、园丁等涉传重点小区,开展重点巡查和监管,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截止目前,组织排查传销活动近90次,对涉传窝点开展打击10余次,捣毁涉传窝点4个,清理传销人员4批次,共遣散17人。

(六)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行为,联合公安部门、烟草部门查获涉嫌销售侵权商品窝点3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以超市、连锁药房等为重点场所,检查市场主体346户,出动执法人员721人次,重点检查使用、销售侵权假冒产品的行为以及为侵权假冒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建立长期有效的两法衔接机制,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并成功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等途径形成合力,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保护周期长、成本高等难题,及时沟通协调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深入开展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强化质量导向,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应撤尽撤,应撤专利514件,实际撤回506件,撤回率98.4%,约谈代理机构28个、代理师29位,约谈代理机构均对其所有专利申请进行自查并提交整改承诺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执行难。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处罚起点设定过高,特别是近几年新修订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与基层经济规模和社会承受能力有较大差距,基层行政执法难以实施到位。

(二)执法信息录入平台过多且操作流程不一。政府各部门的系统平台存在多头录入、多头公示,在上级相关系统平台不对接或暂时无法对接下,以绩效考核为由要求基层人员重复录入公示,耗费大量人力、公示效率不高。

(三)部分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普法宣传责任落实及工作开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如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意识薄弱,管理能力不足,存在风险隐患;食品、化妆品等经营企业准入条件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法规和质量责任意识不强,不规范、违法经营时有发生。

(四)部门间及系统内协调联动不够,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部门之间协调联动不够,系统上下贯通落实不够。   

(五)对违法失信企业的信用约束、信用惩戒措施不够完备。

三、今后工作的工作方向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装备落后、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裁量基准难以把握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定期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业务学习制度化,利用每月学习例会,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和上级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统筹安排学习内容,通过自学、集中学和“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学习方式,进一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在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案件调查取证、听证、审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一系列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突出监管机制和手段创新,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厘清监管责任边界,编制随机事项工作指引,整合执法资源,不断强化信用监管,突出抓好应急管理。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努力,今后,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区委、政府的部署和安排,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绩、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