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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城管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30 11:07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刘金兰阅读次数: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区城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机关建设,服务法制镜湖,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执法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助力人民城市建设。

一、不断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系

(一)强化党的领导。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按照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坚持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大法治事项制度,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

(二)强化统筹推进。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落实领导班子学法清单制度、法治督察制度、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引领带动作用,将法治机关建设与其它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检查。

(三)强化监督考核。制定符合城市管理执法活动实际的考核制度,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围绕城市管理热点、难点,抓住执法业务疑点、痛点,按季度组织队伍规范化建设专项督查,完成普法教育宣传督查、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区局法治机关建设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提供强有力制度和措施保障。

二、不断优化行政机关履职能力

(一)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监管力量下沉,实现了执法中队“区属、街管、街用”工作机制,夯实城市管理领域“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管理两级考核模式,增强了街道统筹协调能力、指挥调度能力,有效推动街道权责统一,及时高效处置日常管理事务。

(二)推进司法衔接。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调配合,逐步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渠道。2021年度联合区检察院查处办结市政安全隐患类、施工扬尘类案例各1件,办理市容处罚与治安处罚有效衔接案例1件。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违法建设诉讼案例专项研讨活动,邀请行政审判专家从应诉角度对办案规范开展专题授课2次。

(三)推进权责清单。进一步优化调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完成依职权类权责清单梳理上报,完成年度三个清单动态调整,调整后权责清单207项、公共服务清单3项、中介服务清单3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监管制度》。

(四)推进政务服务。坚持效能优先,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网上运行流程,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过程、推广并联审批,做到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至目前,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480余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双公示”数据公开,确保公示信息全覆盖、无遗漏。

(五)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贯彻《镜湖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要求,梳理城市管理领域服务事项,推行省住建领域告知承诺规范文本。加强监管对象的日常教育宣传,引导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以罚代管监督,定期组织罚后回访,避免企业再次被处罚风险。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及时主动撤销期限届满处罚信息,避免对企业信用造成不利影响,受理办结企业申请信用修复13例。

三、不断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水平

(一)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事项都必须经过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2021年,局党组召开会议12次,研究议题80个,局案审领导组召开会议8次,研究议定重大处罚决定案件40件,集体讨论率达到100%。

(二)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充分发挥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查在保障城市管理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率100%。组织法律顾问对重大合同进行研究论证,审查各类合同12份。

(三)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贯彻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关工作要求,规范涉法事务研讨、涉诉案件办理及工作报酬支付等各项管理工作。突出法律顾问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应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顾问律师专业优势帮助提高区局依法履职水平,2021年度应诉案件1例,经终审裁决维持行政机关决定。

四、打造普法工作新格局

(一)深入践行“法律六进”。推进普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结合路面管理实际,不断加大管理相对人宣教力度,今年以来,各一线执法机构入户宣传百余次,发放宣传单页、一封信等宣传材料5000余份。于此同时,注重罚后监管,对被处罚对象进行分类梳理,重点执法领域或易回潮问题,组织开展回访问效,进一步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依法合规生产经营,避免被再次处罚风险。

(二)推进专业普法队伍建设。以各中队法制员为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宣传队伍,在局法制部门牵头组织的系统培训基础上,深入领悟国家立法精神、立法原则,熟悉掌握党内政策法规、《民法典》《安全生产》等综合性法律,以及城市管理领域实体法律法规,在普法宣教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拓展普法教育宣传渠道。通过网络平台、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活动。创新普法形式,10月25日,联合芜湖交通经济广播电台,走进“公民与法”直播间开展“城市管理 法治同行”主题宣传,与广大听众、网友互动交流,听取意见并及时给予法制解读,通过大量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尊法、守法。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执法业务培训。结合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芜湖市瓶装燃气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实施,组织专题培训6次。抓住法制骨干“关键少数”,每月定期召开法制例会。以执法实务为主要内容开展集中封闭培训2期,组织基础理论和执法文书测试。参加全市城管系统业务技能竞赛,取得集体二等奖良好名次。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锻炼培养文明执法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文书规范,确保业务水平、政治素质符合执法工作要求。

(二)强化执法队伍管理。一是,规范执法资格管理。严把年度审验关,未经培训测试的一律不得申请执法证年审,清理失效执法证1个。二是,狠抓队伍形象管理。在帮助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基础上,强化执法服务水平培养,同时将“队列训练”与业务教育深度融合,通过“走队列”提高队伍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团队意识,促进作风转变。三是,严抓协管人员管理。制定了《镜湖区城管执法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工作方案》,建立了严格准入制度、岗位责任规定,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岗位激励等管理机制,促进提升法治观念,规范开展执法辅助性事务。

(三)强化执法装备管理。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推进标准化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完善执法装备配备。目前全局数字化城管城管通终端271部,手持对讲机177部,可查询24小时之内行动轨迹;执法记录仪200个,可进行数据导入。警翼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在线管理账号一个,用于进行数据联网传输。截止目前系统共有视频记录19512个,音频599个,图片860个。

(四)规范执法案件办理。编制《贯彻落实省市容条例》《违法建设查处》《餐饮油烟查处》《噪声污染查处》《建筑垃圾查处》《执法巡查和现场执法规范》等十余份法制指引意见,指导一线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办理。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主要着力点,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落实《镜湖区城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强化现场检查、文书送达等核心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执行情况监督。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动态更新执法信息,通过办公场所、政务网站、双公示平台等多渠道公示案件办理信息,做到应公示尽公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制度,执行省住建厅自由裁量基准及市局补充基准,截至目前,对40件符合法定情形处罚案件执行规定程序。

(五)改进方式优化服务。贯彻落实城管执法系统“721工作法”,积极推进为民服务工作措施,如便民西瓜销售点工作,引摊入市工作等,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继续打造“城管小事”党建品牌。 3月份,通过一封信、网络、电话等多种渠道广泛征集市民心声,最终结合市民反映强烈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出以及日常管理发现的问题,共梳理确定了解决道路路面破损、改善小区居住环境等问题在内的20件“城管小事”,11月底,在市民代表和人大、政协领导共同见证下,全部完成验收。

(六)强化整治严格执法。组织实施轨道交通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门前三包、改造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强化“问题导向”,以立行立改的督查方式提高路面管理问题整改效率,以集中整治、互动整治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夯实长效管理基础。组织广告店招整治清理,完成市局部署178块违法广告拆除任务,组织拆除轨道交通沿线楼顶、墙体违法广告店招218块。强化共享单车监管执法,以万达广场、火车站、铁山宾馆周边等重点区域为中心,对乱停放现象组织清理,约谈共享单车企业3家,立案处罚2例。加大生态环保、市政设施安全、广告店招安全,瓶装燃气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查处办结餐饮油烟污染案16件,施工扬尘污染案5件。推广“非现场执法”模式,在餐饮集中区域安装监控探头6处,通过视频锁定证据立案处罚11件。推广“非接触执法”模式,对拒不配合调查的,通过固定违法事实证据,作出处罚决定案件2起。至目前,立案查处城市管理领域各类违法案件333件,处罚款合计64.237万元。

六、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队伍管理问题。自《《镜湖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镜办发〔2020〕14号)公布实施以来,在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监管力量下沉,增强街道统筹协调能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区局在队伍指挥调度、行政执法监督方面,造成一定程度弱化,对队伍抓手比较少。其次,在队伍装备建设,如执法办案场所、器材等方面,街道投入力度不大。最后是,街道对执法队伍日常事务部署工作中,在督促依法履行职责方面存在不足。

2.权责边界不清现象。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实践中部分执法领域依然存在多头交叉执法,权责边界不清,以罚代管,执法扰民现象。

(二)下一步打算

1.聚焦管理重点,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水平

1)深入推进“门前三包”管理。以《安徽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为准则,依据《镜湖区示范街区整治提升方案》,开展文化路、万达广场街区的全面提升工作,打造能引领全区道路水平发展的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继续运用“吹哨制”、积分制、双向考核等管理制度,完善考核评分,将考核结果与队员绩效挂钩,促进网格员发挥管理作用。改善道路和街区沿街立面、沿街秩序和沿街设施水平,打造能引领全区道路水平发展的示范道路、示范街区。

2)持续强化渣土运输管理。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利用“建筑垃圾智慧化管理系统”终端设备形成立体化管理模式。二是联合市城管局、住建、交警、市监等部门深入企业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进行停业整顿,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有序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逐步扩大数字城管覆盖面,使数字城管管理范围保持对建成区的全覆盖。整合城市管理资源,依托数字城管、110、120、环保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城市应急响应服务,实现区级层面统一协调调度。

2.聚焦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继续发挥巡查作用,对沿街餐饮门店油烟排放、餐饮污水排放行为进行规范和整治。确保经营户按要求安装、开启并定期清洗净化装置。加强渣土运输车辆文明运输监管工作,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2)继续提升轨道沿线市容环境。定期梳理通报轨道交通沿线整治提升工作进度,督促街道(中队)加快对未完成问题的整改进程。

3)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认真贯彻落实省、市2022年工作目标任务,不断巩固提升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扎实推进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率。大力补齐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短板,力争实现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加速完善、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基本形成的总体格局。

提高厨余垃圾投放质量、分拣数量,引导居民将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单独投放,完善厨余垃圾收运管理探索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网络“两网融合”。

3.聚焦法治引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联合上级对执法文书、程序等进一步规范。二是组织编订执法业务手册,进一步树立重点执法事项,逐一编制法制指引意见。三是组织典型案例汇编,整理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以来的典型案例。

2)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构建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指导各中队办公场所、执法装备等各项指标符合规范。二是狠抓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确保案件可回溯管理。

3)扎实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深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形成常态化“日巡查零报告”制度,督促街道中队加大对新增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以隐患违建为重点推进存量违建消除。强化交办违建处置进度的追踪回访,确保问题治理到位。

4)强化城管队伍建设。继续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每月通报各街道(中队)保障行动、开展整治、抄告整改等工作情况,各中队每月工作情况将体现在月度考核中,未达标的工作将扣减相应分数。加强队伍建设,对中队内务、队伍纪律开展专项检查,逐渐改善队伍作风,提升各中队内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