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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医保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30 11:04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刘金兰阅读次数:


2021年,区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医保领域中心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依法履行部门职能,认真扎实做好医疗保障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强化责任担当,夯实组织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医保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医保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医保经办机构全力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积极谋划推动法治建设。区医保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医保经办服务等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强化普法教育,完善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培训。坚持把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作为工作根本,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章党规和医保政策法规,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 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职责明晰、相互监督、密切配合的内部管理制度;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依法依规发布医保工作动态和医保重要通知公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强化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职

一是深化改革,协力推进“三医联动”。根据国家、省、市医保局统一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推行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区域总额预算。优化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安宁疗护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传染病专科按定额付费,尿毒症、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慢性病打包付费,适宜病种“同病同保障”付费,构建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二是加大日常检查督查力度。聚焦打击欺诈骗保、落实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任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这个工作重点,按照市医保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各类检查稽核工作。今年以来,智能审核监管拒付161.46万元、飞行检查追回199.95万元、病历审核扣款44.28万元、全覆盖检查扣款117.35万元,共计523.04万元。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经办能力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大力推行“网上办” 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减少证明材料和手续,优化规范医疗保障服务流程,医疗保障系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明显提升,服务作风显著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法治专业人才建设尚需加强。医疗保障工作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相对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法治专业人才缺广大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工作日常动态宣传、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法治文化宣传方面做得还不够充分。

三、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区医保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加大法治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普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在普法对象上更加注重广泛性,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经办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教育;在普法内容上更加注重实用性,重点抓好各类新法规、新政策的宣传;在普法方式上更加注重多样性,创新开辟法制宣传载体。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自学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熟练掌握医疗保障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保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同时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为开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