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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商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30 10:59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刘金兰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区商务局结合商贸领域及自身职责,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区商务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皖法发〔2021〕4号)《芜湖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芜法委〔2021〕3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有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深入推进各项普法工作有序展开。

(二)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1月11日、4月19日,区商务局分别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材料汇编》专题学习,加强我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开展。会上,主要领导宣读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材料汇编》,大家再次学习扫黑除恶知识,认真了解其内容并进行现场交流。

(三)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于6月29日,邀请区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季敏律师,在区政府六楼会议室向镜湖区商贸流通企业代表宣讲。季敏律师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为题授课,宣讲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重点阐述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九大要点,逐一讲解了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债等与大家日常生活最息息相关的部分,很好地帮助参会的商贸企业代表深入了解了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镜湖区38家重点商贸企业参加了这次民法典培训会议。

(四)为加强我区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提升安全意识,9月26日下午,区商务局、镜湖消防救援大队在星隆国际城联合组织召开了2021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经验现场交流会,区境22家重点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先后观摩了商城的消防控制室和小吃街的燃气设施、消防设备,现场交流了安全管理经验。在现场交流会上,区商务局讲解了今年9月1日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对四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原则;二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三是完善监管措施,增强监管执行力,明确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四是普遍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

(五)根据芜湖市商务局转发的《开展全省报废机动车行业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皖商办建函〔2021〕411号)通知要求,10月27日,区商务局开展了报废机动车行业专项检查“回头看”行动,现场检查了芜湖泰德隆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和芜湖港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家企业均不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业务。同时区商务局向企业负责人宣传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摸排了辖区内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相关线索,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监督及时举报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法治观念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政策水平有待进一步充实和提高。目前,区商务局在执法人员的配备、业务培训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执法人员力量不足。区商务局仅有三名同志持有执法证,且有一人均为局领导,导致执法人员力量不足。

三、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区法宣办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履行普法社会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人员教育学习,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强化学习培训效果,把政策有效落实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三)在日常工作中,向相关商贸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