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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30 10:56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刘金兰阅读次数: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住建交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四区一中心”目标,统筹推进,攻坚克难,为加强住建交通领域依法行政、深化改革、营造有序的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普法。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习方式和主要内容,通过局党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等10余次会议,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同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住建交通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做到带头学法、用行动践行,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把普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对具体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文书制作运用能力。

3)积极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围绕我局承担的污染防治攻坚、安全生产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和政策。结合重要的法治宣传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送法到基层,摆放宣传台、发放宣传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做到公开透明,全年累计普法次数10余次,营造住建交通领域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推进依法行政,保障行政决策质量

1)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梳理本部门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对已经确定实施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明确办理步骤及办理流程,及时制定完善办事指南及流程图。2021年度共办理消防竣工备案受理84件,消防设计审查验收8件

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完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农村危房改造、水环境治理、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全覆盖工作等重大项目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跟踪评价、责任追究等程序行为,强化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3)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局法律顾问日常管理,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保证服务质量。2021全年涉诉行政和民事案件共计约20件,行政案件均安排相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4)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对规范性文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积极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资格考试工作。2021年要求全局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执法证考试工作,同时,配合区司法局完成了2021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和申领换发工作。

2)推进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在制定并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和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分类细化主体、权限、步骤等具体内容,科学设定调查取证、告知、决定等环节操作流程,对行政执法程序予以规范。2021年累计出动约100余人次对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工作、质监工作进行执法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50多份,督办整改问题80多条。

二、存在问题

 (一)促进高质量发展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当前,行政审批制度、中介服务项目、证明事项清理等改革措施力度不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没有全部落实落地。
    (二)法治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目前,我局法治营商环境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权责清单没有实现全覆盖,行政执法效率不高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依法治国,紧紧围绕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严格落实住建交通局党集体学法制度,推行重大案件和决策集体讨论和研究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推进单位法律顾问制度。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项目谈判、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解决涉法涉诉事务等职责,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化解

紧紧围绕当前污染防治攻坚形势严峻,工程建设领域矛盾突发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涉及住建交通领域专项治理力度,全力化解涉及住建交通领域矛盾纠纷。针对工程质量安全等环节,加强督查治理力度,积极调研,创新管理方式。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更新行政执法队伍,加大重点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