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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经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2022/03/30 10:10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刘金兰阅读次数:

镜湖区经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根据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区经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我局的各项工作中,积极完成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现将2021年度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功效

完善机构职能体系。扎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转变观念,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梳理部门职责,优化编制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在完成权责清单建设工作的同时,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与公众公开,公布内容完整、准确,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后,对取消、承接、转变管理方式以及要素调整等情况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对省、市政府相关取消、调整权责事项承接到位。

坚持常态化普法教育。始终将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完善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出台文件、召开会议时,坚持广泛征求意见,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邀请司法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为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和保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贯彻落实好上级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依法办事,尤其是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推进上,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进一步健全镜湖区企业服务体系,本年度区经信局牵头制定印发了《镜湖区企业联系包保服务实施方案》,将支持民营企业上档升级计划纳入其中,夯实企业服务联系走访工作制度基础,树立“企业有需要,部门来报到”的服务理念,将企业联系包保工作责任明确到人,畅通区领导联系企业、部门包保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四大企业诉求收集渠道,树立“企业有需要,部门来报到”的服务理念,确保企业反馈有渠道、反馈事项有回应,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成为企业的贴心人、帮扶人。本年度4月1日-11月5日,全区33家“四送一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计走访企业3967次。通过落实《镜湖区企业联系包保服务实施方案》、《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联系包保企业工作方案》工作机制,每月汇总全区企业走访联系情况,将收集到的涉企诉求及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及时交办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重点难点事项通过镜湖区企业服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需要市级协调解决的问题提交市企业服务联席会议。本年度已于1月30日、3月10日、4月21日、6月25日、7月24日、8月12日、11月9日召开了七期镜湖区企业服务联席会议,布置了企业服务相关工作,协调处理了43家企业的64个问题,取得了良好反响。

建立清欠长效机制。为落实好清欠工作,镜湖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成立了镜湖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镜湖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开展了清欠工作。目前镜湖区拖欠账款事项已全部处理完毕,无新增拖欠账款事项。区清欠办每月及时发布清欠工作通知,要求区各相关单位定期对账目进行梳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全部清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的原则,责任层层压实,层层负责。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作为部门“一把手”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解放思想,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把依法办事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存在不足

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一些日常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仍然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已有的一些制度、规定结合实际不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还比较笼统,影响效果,在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方面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继续加大涉企宣传力度。明年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培训、墙改节能宣传、5G应用科普培训暨政策宣讲会、“四送一服”人才政策宣讲等各类涉企活动,通过“送法进企业”专项活动,现场向企业宣传,推动宣传贯彻工作覆盖到更大范围、更多主体。

(二)继续加强普法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局工作例会和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集中学习,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有关科技创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三)继续提升政府法律顾问质量。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