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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2021/03/31 16:05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刘金兰阅读次数: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治区办的关心指导下,全局紧紧围绕我局今年工作目标任务:狠抓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制型机关,不断提高全局法治化综合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我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深入贯彻落实《镜湖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细化目标、分解责任、明确序时进度、加强督促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明确了2020年法治工作的目标、重点工作,为法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成立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市监局依法治市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单位一把手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认真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进度情况。局长办公会多次听取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时、按要求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

(四)布置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明确了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以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为主线,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全力推进法治宣传与全局中心工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的深度融合。

二、突出依法行政,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

(一)厘清权力清单,明确市场监管职责。结合机构改革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开展权力清单清理和规范工作。汇总并完善涉及原工商、质监、食品、知识产权、价格、商务和盐务领域的权力清单,并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结合“互联网+监管”工作的开展,梳理行政检查权力事项清单490余项,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组织实施。确保权力运行于法有据,实行动态调整管理,依法优化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镜湖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意见。明确了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三)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今年,根据省市关于落实三项制度的相关要求,我局出台了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并根据三项制度要求制定了多部的规范性文件,形成职责明确、严密闭合的规范工作流程。

(四)有效应对职业投诉举报行为。针对“以打假、维权、反欺诈等为名,行牟利之实”的职业投诉举报行为高发频发现象,我局配合有关业务部门建立了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和跨部门协作机制,探索实现在投诉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各环节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分类管理、分类指导,规范和治理影响营商环境的私益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有效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帮助基层有效应对职业索赔。

三、强化法治监督,保障行政权力有序运行

(一)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渠道,规范了工作流程,提升了复议应诉工作效能。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余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做到受理率100%,按时办结率10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要求,提升出庭应诉质量,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培训,积极出庭应诉,做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二)规范行政处罚,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市场监管局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主要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是主要抓手。为规范行政处罚,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三)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开展案件信息化管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制定了镜监管【2020】29号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区局案件法制审理流程、办案规则,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优化流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实行“最多跑一次”,网上办理100%全覆盖,实行“不见面审批”,企业设立登记、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时起四个工作小时内办结;二是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落实简易注销试点工作,将简易注销公告日期压缩至20日,取消一般注销清算组备案程序,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便利企业退出;三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分类管理。

(二)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强化沟通协调。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重点对10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加快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和使用,完成多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建成任务,农贸(批发)市场食品快检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开展餐饮业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三)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落实审查责任,坚持清理存量与规范增量并举,打破行政垄断和防止市场垄断并重,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针对市场混淆、商业贿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规范直销,加大传销监测和查处力度。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教育、医药等重点领域价格治理,重点开展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收费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自立项目收费等行为。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以互联网广告监测为重点,构建“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三位一体的广告监测体系,以金融业务广告、教育培训机构广告为重点,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三品一械”广告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五、打造法治人才队伍,营造法治良好氛围

(一)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健全日常学法制度,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的落实,全局各业务部门分头组织开展了商事制度改革、商标品牌建设、广告监管、质量监管、物价监管、食品安全监管、药品药械监管、“双随机”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题培训班,做到了业务内容全面覆盖、培训人员条线覆盖,全面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系统法制队伍建设。面对目前法制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的态势,加强了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举办各类培训、讲坛、讲座等丰富教育培训形式,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学习《电子商务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计量法》《价格法》《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市场监管业务法律法规,注重学习实效,全面提升法制干部队伍素质。

(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网站、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

(四)强化法治保障,整合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加大对公职律师的管理和培养力度,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履职能力,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审查、合同审查、推进依法行政中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是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自三局合一成立以来,通过全面的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还有一定的差距。监管任务众多、专业知识严重欠缺、人员的知识结构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市场监管形势,尤其是在药品、特种设备监管等方面的专业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二是部门间及系统内协调联动不够,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部门之间协调联动不够,系统上下贯通落实不够。三是对违法失信企业的信用约束、信用惩戒措施不够完备。

2021年法规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市场监督管理建设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进一步营造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二是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充分认识加强法治政府、法治市监建设的重要性,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法规上的支持。三是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批准、备案工作,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清理、修订工作、对局各项重大行政行为和重大执法决定全过程积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力求开创法治市监新局面。四是强化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复议案件现场调查和合议审理,及时发现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风险,认真面对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复议,聚焦热点与难点,积极应对行政诉讼等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任重道远,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按照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