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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日期:2021/03/31 09:53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刘金兰阅读次数:

2020年,我局继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局班子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全面推动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为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一是继续部署“1+6+N”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立暗查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区开展暗查暗访;二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的职能,推进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三是根据《镜湖区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方案》,明确安全生产领域目前存在的重大风险点,督促街道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制定风险防控目标,细化具体防控方案;四是落实节假日期间全区各部门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按要求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没有重大行政决策发生,也没有干部职工发生行政过错,没有规范性文件产生。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开展证明材料清理清单工作。同时,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在镜湖区政务公开平台上对相关行政执法进行公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按要求办理政协提案,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外公布监督方式及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预警信息及时在政务公开网站公示。2020年度,我局积极主动公开各项政务信息共计354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明确安全生产领域目前存在的重大风险点,督促街道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制定风险防控目标,细化具体防控方案。2020年度,我局积极处理应对应急管理中的各项矛盾纠纷,2020年度,区应急管理局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5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91个,责令整改指令书13份,当场行政警告1家,累计立案数5起,实施行政处罚4次,罚款合计18.3万元。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定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证方可从事执法工作,并积极向企业和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我局暂无行政诉讼,但积极参与旁听法院庭审。2020年,我局全体人员参加了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学习、民法典专题学习研讨、芜湖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班、芜湖市2020年度行政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等,组织新入职的三名同志参加应急管理执法证考试,并全部通过测试,顺利取得执法资格,目前我局持有执法证的人员18人,执法证持有率达到86%,有效推进了行政执法工作。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积极落实并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存在问题

1.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与办事能力尚需提升。一方面,部分领导干部在作出决策、处置重大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方面, 法治意识不强, 法律知识不足, 法治能力欠缺。另一方面,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监督资源缺乏有效整合,在具行政执法过程中推诿、扯皮现象仍有发生。

2. 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惯性思维和经费不足,对普法活动开展还是”老套路”,没有根据时代变化,普法活动开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

3.机构改革后如何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尤其是依法行政工作迫切需要上级政府法制部门加强工作指导,需要加大培训力度。

三、整改措施

1.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力求进-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将社会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真正落到实处。

2.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措施的变化情况,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实行再审查、再清理。

3.扎实推进普法工作。按照市、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将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和干部在线培训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服务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场、进景点、进医院、进农户、进公共场所活动,积极开展“七进”活动,通过树立宣传牌、电子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在重大节假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常识,推动了法制宣传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4.不断强化执法培训。积极参加省、市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典型案例评审、开展研讨等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及证据的收集、法律的综合运等实践操作层面的培训,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5.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执行阳光政务平台相关制度规定,规范和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6.全面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参加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评议、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等形式,对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指导监督,及时发现行政主体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四、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大力宣传我国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成就。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党章,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党内法规。

3.大力宣传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训词精神;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

4.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培训、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5.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将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的示范作用,开展法治培训、现场教学等学法实践活动。以强化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为着力点,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为落脚点,组织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开展普法考试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

6.狠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对新录用的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必训,对在岗执法人员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普法宣传教育培训。严格做到持证上岗,要求所有执法人员都必须经过执法资格培训和法治教育,考试合格之后方可持证开展行政执法。

7.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企业一线员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促进企业进一步落实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员工安全作业水平,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