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 报告公示

芜湖市镜湖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日期:2021/03/31 09:45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刘金兰阅读次数: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生态环境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学习,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文明公正执法,科学民主决策,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懂弄通,坚决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

一是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学原文、悟原理,牢牢抓住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分局工作的指导意义,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以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结合工作实际,吃透精神实质,把握精髓要义,不断提升工作时效,推动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向更深入迈进;二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及总体要求,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的政治方向及战略定位,高度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的工作布局及重点任务,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统一起来,自觉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分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为建设宜居镜湖提供环保法治保障;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紧紧把握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目标要求,决心坚定,持续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保护好,把生态优势发挥出来,促进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并将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为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贡献环保力量。

二、积极作为,全面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好蓝天保卫战

为切实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镜湖区多措并举,区委、区政府主要、分管负责同志深入一线指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问题整改。编制《镜湖区大气污染抄告问题处理办法(试行)》,明确大气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处理时限,对处理结果及时复核反馈,2020年共处理42件市级抄告问题。切实做好省大气办帮扶组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港一路汽修厂环境污染整改工作,有效完成环保整治任务。

推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20年共完成26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有效降低氮氧化物排放,争取奖补资金198.6万元。

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采取“机防+人防”,利用无人机加强对荆、方地区秸秆巡查,同时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对道路沿线开展重点巡查,确保焚烧秸秆的行为得到有效制止。截至目前,镜湖区火点数为零。

镜湖区1-9月PM2.5浓度考核进入全省市辖区前十位。截至12月6日,我市PM2.5年平均值为32.0μg/m³,我区PM2.5年平均值为31.59μg/m³2019年同期我区为42.3μg/m³,同比下降25.3%.我区PM10年平均浓度为46.5μg/m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3%,2019年同期空气质量优良率68.3%上升22个百分点

(二)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打好碧水攻坚战

1.饮用水源保护。

市级饮用水方面:每月对杨家门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一次联合巡查。对重新划分后的杨家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作完善保护区标志和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市级饮用水源(杨家门水厂)达标率100%。

农村饮用水方面。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标示牌设立工作。对方村两个水厂水源地按照6次/年的频次进行水质监测,水质均达标。

2.加强汛期水环境保护,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加大对辖区内饮用水保护区、重点排涝泵站的巡查力度,督促责任单位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

3.黑臭水体整治稳步推进。

镜湖区共有10条黑臭水体,2019年底已完成7条,2020年完成剩余3条整治工作,11月27-30日,经过生态环境部专项督查,认定镜湖区的保兴大富支沟、保兴文化路支沟基本消除黑臭,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打好净土保卫战

强化固体废物排查监管。使用无人机、网格化监管等人防加防方式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强对工业集聚区、堆场、城郊结合部、江河沿岸、道路两旁、拆迁工地等重点监管区域巡查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现工业固废倾倒现象。

组织全区37家涉危企业和26家医疗机构开展2019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通过现场指导、电话指导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填报固废系统完成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率为100%

(四)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

镜湖区所有登记管理、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单位网上填报工作已全部完成。同时,开展了镜湖区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完善排污许可系统的信息填报。

(五)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收尾工作,完成二污普验收及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圆满完成。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分局将继续发扬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目标,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立足实际工作,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