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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3/31 14:47来源:镜湖区司法局作者:刘金兰阅读次数:

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及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八个坚持”为抓手,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三五规划顺利收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执法、司法、全民守法普法三方面工作情况汇报,全面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区政府常务会全年听取法治建设相关专题汇报2次,并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区委常委会和人大常委会及区政协专题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是建章立制强化责任落实。研究制定《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镜湖区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分别明确依法治区重点工作35项、依法行政重点工作49项。印发《镜湖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厘清具体任务61项并明确责任单位,建立定期汇报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年度工作清单机制、工作提示机制。

三是多管齐下强化统筹调度。统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自查共5次,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抓实。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活动为契机,对标法治政府示范指标开展自查,全面补短板、强弱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创新设立法治政府建设专栏,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动态更新具体举措和最新进展。

四是紧扣重点强化考核督察。发挥考核评价导向作用,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方案及区委巡察内容。优化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以重点工作为导向、加大日常考核力度,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治督察“利器”作用,紧盯法治政府建设热点痛点难点,完成市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查摆问题11个并予以整改。组织开展区级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实地督察6个单位,现场反馈问题36个,倒逼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

二、坚持全面履职,政府职能转变迈出新步伐

一是行政审批程序不断简化全年政务服务事项平均提交材料精简至1.43个,同比精简52.49%;审批服务时效压缩至1.38个工作日,同比压缩63.97%推进人工智能”审批、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服务实现审批流程最简化网上办理100%全覆盖,发出首个芜湖市智能审批系统营业执照截至目前共有1985户企业通过智能审批领取了营业执照配合构建“全市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组织区直23个部门开展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工作,共计梳理区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779项,其中,行政处罚758项,行政强制21项,清单目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是政务服务能力不断强化。完成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扩建工作,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扩建至3800平方米,64个窗口和7×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大厅。推行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2020年在皖事通APP上线镜湖区7×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关联服务场所83个,自助设备13台,关联事项6595条;自助服务大厅实现业务办理不打烊“随时办”。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升四级网办深度事项比例,累计发布事项数6451件,其中三级网办深度事项23件,四级网办深度事项6428。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认领事项1005条,编制实施清单547条,编制比例100%,录入监管行为数据1361条。国家系统注册用户853个,基本信息均已完善。

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工作制定《镜湖区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十七大类 159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日办结,全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0483全面实现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服务。出台《镜湖区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改革实施细则》,帮助企业获得更为便利的金融支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结合我区“一院多园”产业发展特点,修订《镜湖区关于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镜湖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运营机构扶持政策》为产业园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建立重大项目商务谈判全过程法治保障工作机制,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项目洽谈,实施精准法律服务,确保项目平稳落地。推行招商引资领域联合审查工作机制,每个招商引资合同均安排2名法律顾问及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共同审查,汇总形成最终意见。2020年共录入亿元以上招商引资合同备案2个,审查招商引资合同50份。着力建设诚信政府,加强产业政策兑现法治保障。建立企业政策兑现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以契约精神为前提、依法依规依约进行产业政策兑现,2020年共召开企业服务联席会2次,研究解决问题26个。

四是均等化公共服务不断细化。社会信用体系持续推进,深入推进7天双公示”,归集行政许可1600余条,行政处罚400余条,通过市级平台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提供信用记录共计270212条。通过建立多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失信制裁社会联防机制。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采用“3+3”建设模式,着力打造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型窗口,法律援助电话热线、12348安徽法网一并进驻,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等网络进驻率达到100%,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三大平台实现有机融合,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全时空、全业务。20205月,组织开展“四送一服”送法进企业专题讲座,为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及后续稳步发展筑牢法治“防火墙”;12月,开展大砻坊科技文化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揭牌仪式暨“送法进企业”活动,设立全市首个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通过多元化、专业化、常态化服务机制,为企业完善管理结构、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我区经济更高质量发展。

五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深化。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效能,全年共解决问题757个。纳入市“雪亮工程”建设探头2346个,接入社会资源监控点4522个,老旧小区探头554个,建成22个视联网平台,不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95次,整治乱象2284处。2020年我区群众安全感指数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三、坚持程序规范,依法决策水平实现新突破

一是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全面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20,区政府常务会共计召开13次,研究81个议题,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列席2次。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全部如实记录,集体讨论率达到100%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年共开展风险评估6项。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凡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投资委会议审议事项均经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全年审查重要文件44件、各类合同91份、其他事项17件。

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区政府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按要求及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开展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暨《民法典》涉及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共梳理2016年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需要修改1件、宣布失效2件、宣布废止2件、予以保留6件,清理结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开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梳理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并同步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服务,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三是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进一步发挥。严格落实芜湖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截止2020年全区共有14名公职律师。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完成新一届区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9名法律专家组成了新一届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覆盖区政府及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将全市26名律师纳入法律顾问后备库,为街道聘请法律顾问提供人才库,推动实现街道法律顾问聘请率100%。探索建立法律顾问与各部门对应服务机制、法律事务分类处理机制。坚持法律顾问定期研讨机制,2020年召开法律顾问研讨会2次,研究讨论2项重大涉法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全年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查合同91份,出具法律意见书59份,参与商务谈判十余次,开展法务尽调3次,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坚持深化改革,行政执法效能取得新提高

一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镜湖区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召开街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培训会,组织全区37个部门及街道深入梳理,认真编制目录清单共60项,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共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42项,涉及调整的部门包括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旅体局及区民宗局4个单位,涉及调整的行政处罚共计35项。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查10家行政执法部门23卷行政处罚案卷、37卷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结果向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予以通报。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并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全面督察和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督促各单位查缺补漏、认真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全年共计公示行政执法案件2114件。建立行政执法年报制度,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均按时公开发布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公开率100%。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区共22家行政执法制定法制审核制度或目录清单,明确审核范围及内容、规范审核程序。截止202012月底,全区现有法制审核人员43人,配备执法记录仪308台。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认真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证年审工作,对全区403件行政执法证进行了年审,共清理失效执法证41件;共组织52人次参加202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举办线上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从行政诉讼中的证据问题、民法典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行政执法风险防范三个方面,结合社会热点、执法工作需求,对全区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授课。

五、坚持公开透明,权力监督制约展现新成效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0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专题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条例、一意见”落实情况及“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和决定,切实做好代表议案决议的实施,定期汇报贯彻实施情况。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渠道,年共办结人大建议43件,满意率97.87%,政协提案83件,满意率100%

二是切实加强司法审计监督。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好互动,区政府及各部门全年共收到市区两级法院司法建议书2份,均按要求落实执行。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认真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审计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信息公开,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审计监督保障。扎实开展财政预算和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探索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卫士”职能。

三是加强案件统一管理,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镜湖区人民政府案件管理工作规定》,积极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协同应诉。2020年共办理全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53起,其中以区政府为单独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3起,败诉1起;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诉讼案件开庭27次,部门行政负责人出庭25次,出庭率达92.6%办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区属国有公司民事案件44起,涉及标的105492.3万元。

四是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主动公开信息约21000条,办理群众咨询10000个,召开新闻发布会17办理依申请公开24件。加强依申请公开法制审核力度,实现信息公开答复法制审核覆盖率100%,有效降低信息公开答复矛盾,2020年区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案件发生率为0

六、坚持为民服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开创新局面

一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入推进人民调解机制建设。大力推广“枫桥经验”,推进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建设。积极推广“解纷芜优”线上调解平台,全年调解线上案件356件。2020年全区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74件,其中书面案件3293件,口头案件581件,调解成功率达99.5%。做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共受理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42件,结案457件,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咨询合计3928人次。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通过规范化开展复议工作,督促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建立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机制。2020年代表区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起,均已结案,其中维持原行政行为4起,通过撤销、确认违法、变更等方式直接纠错3起,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间接纠错3起,直接纠错率、间接纠错率均为 33.3,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信访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强化信访法治化建设,深入推进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访调对接、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开展信访“四下基层”和“四最”试点工作,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制作宣传动漫在全区街道播放,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从“信访”向“信法”转变,努力实现“事要解决、怨要纾解”目标,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坚持依法治理,全民法治素养获得新提升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紧盯“关键少数”,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制度意识、法治意识,健全完善常务会定期学法、中心组集体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制度。全年开展区委中心理论组法治讲座2,区政府党组法治专题学习1次,区政府常务会学法3次,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共计58次。连续五年组织开展“集中学法”活动,组织全区1813名干部进行网上法律知识测试,累计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扫黑除恶案件旁听庭审、警示教育、以考促学等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248场次。全区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断提高。

二是创新发展,法治宣传取得新成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发布《重点普法目录》,压实普法责任,形成普法合力,推动普法与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紧密结合互融,坚持日常普法与集中普法、传统普法与现代普法相结合,加强新型法治宣传手段运用,全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形成以区政府网站“普法专栏”为统领、“镜湖司法”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其他各成员单位的微博微信公众号为辅助的矩阵普法格局。2020年,围绕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深入开展我区“与法同行·典亮未来”民法典主题系列宣传活动,成立了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大学教师等19人组成的民法典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村居开展民法典巡回宣讲活动31场次;开辟民法典专区,设立“民法典微课堂”专栏,发布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解、动画、视频、案例等信息共计230余条。创作的以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全面实施十年禁捕为题材的公益微动漫《凌波逐浪见江豚》,获得安徽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等5部门联合开展的第六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丽安徽” 法治微动漫类二等奖,并被“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受到广泛关注与好评。扩大了法治宣传覆盖面,增强了法治宣传的渗透力。

八、坚持服务大局,重点领域法治保障展现新作为

一是聚焦疫情防控,加强法律服务。开通疫情期间群众办事“快捷通道”,充分发挥“12348安徽法网”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线上平台、网络平台优势,开展法律援助“不见面审批”和矛盾纠纷“不见面调解”,成功办理涉企法律援助案件4件,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及线上咨询合计488人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41起,调解成功率99%。持续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行动,进行形式多样的疫情防控法治普法宣传。着力加强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保障,开启涉疫复工规范性文件“绿色通道”,实行合法性审查“容缺受理”,提高审查效率。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举办法治讲座21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组织辖区内20个律所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二是聚焦房屋征收,加强法治保障。建立区征收工作司法保障组议事制度,为镜湖区征收攻坚工作提供全面法治保障。及时组织召开征收司法保障组会议,研判解决全区街道提出的7项征收疑难法律问题,对4个征收工作共性问题统一予以明确。加强征收法律业务精准指导,实地走访各相关征收地块,深入被拆迁户家中进行法律宣传答疑,对各相关街道开展征收业务实地培训,现场解答疑问;协调市法信公证处配合我区征收工作,上门公证及提存公证事宜,有力推动涉继承或共有房产征收工作。建立法制部门列席征收指挥部会议机制,就征收工作共性问题提出法律指导意见。加强安置房“办证”工作法治保障,安排律师办证大厅值班,接待咨询60余人次,解答办证疑难法律问题近20个。积极开展征收矛盾化解,探索建立法律人员与征收户直接对话途径,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进行法律指导和法律咨询,有效推动征收行政争议化解。2020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征收领域行政一审案件4起,达成和解2起,和解率达50%

九、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 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但同时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适用法律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重大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普法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开启镜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我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大局,主动担当,敢于作为,为奋力打造长三角产业互联网示范区、长江经济带服务业现代化创新区、安徽绿色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先行区、长三角基层治理现代化引领区,加快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统筹规划。结合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研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和热点痛点,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谋划,研究制定新的时代起点下法治政府建设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全力推动法治镜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是加强法治能力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广泛、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宣传”、“大培训”、“大研讨”,以法治专门队伍为重点对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树牢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及实战技能培训,以《行政处罚法》等一批行政法律法规的修订、颁布为契机,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新旧法衔接适用能力,进一步提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三是着力提升法治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工作流程,探索建立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公职律师广泛参与法治保障工作。

四是突出普法重点,实施精准普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将民法典作为我区当前和“八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深入开展“与法同行·典亮未来”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动普法内容由工作要求到群众需求转变,突出普法针对性。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成长这一“关键时期”,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创新。以融媒体宣传为载体,不断增强法宣维度,逐步构建以新闻媒体为主渠道的多形式、多元化、广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着力培育创作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将枯燥的法律条文演绎成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思维形式,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提高普法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