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山三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告
关于《张家山三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关于《张家山三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3月2日予以公布,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4月5日征求意见期间,在征收范围内和镜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被征收人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安置地点、征收补偿政策、自主购买商品房政策方面。
二、方案修改情况
根据本地块实际,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芜政办〔2022〕3号)等相关规定,方案修改情况如下:
《张家山三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增加关于自主购买商品房相关政策文件,详见补偿方案附件2:《芜湖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市区江南片被征收人购买商品住房进行安置(试点)的实施意见》(芜征〔2022〕5号)。
特此公告。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