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03/17 11:16来源:镜湖区政府阅读次数:
一、部门主要职能
镜湖区区人口56万、女性约为27万。镜湖区政府成立当年,同时成立镜湖区妇女联合会。它是镜湖区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镜湖区妇女组织网络健全,全区11个中心(街道),67个社区和村都有妇女组织,目前共有中心(街道)妇联11个,社区(村)妇联(妇代会)67个。
二、部门概况
   紧密围绕党和政府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较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的社会支柱作用。为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弘扬家庭美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改革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施巾帼建功行动。一是为妇女就业企业用工搭建互动平台。千方百计帮助妇女和家庭成员就业。二是做好妇女小贷政策宣传推介工作,帮助有创业愿望的女性解决经营资金不足的困难。三是加大对女性的各类培训和创业就业引导,开展女性电商创业培训和及实战销售比赛。
二)实施巾帼关爱行动。一是继续做好关爱春蕾女童工作。积极募集社会资金为春蕾女童提供助学款,争取开设1个30人的春蕾女童班;二是关心留守(流动)儿童身心健康。三是关爱老人,助老扶老。组织巾帼志愿者去敬老院开展关爱活动;四是开展慰问帮扶特殊困难家庭活动。
三)实施巾帼文明行动。开展各类家庭文明创建宣传和评比、表彰等活动。一是开展寻找身边“最美家庭”活动,倡导文明社会新风尚。二是开展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三是开展区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四是结合我们的节日和特定的时间节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
四)实施巾帼维权行动。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二是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针对妇女特点,开展妇女和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五)实施美丽家园行动。结合“铸安行动”,大力开展家庭安全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活动。做好群众安全意识、自救和逃生本领的引导宣传。深入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家庭”、“平安镜湖”建设。举办各类生态环保公益活动。
六)实施强基固本工程。一是做好镜湖区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工作;二是认真抓好妇女创业扶持项目点建设。三是加强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基层服务基础。四是注重延伸工作触角,拓展组织网络,联合区两新党工委,加快在两新党组织单位中成立妇委会组织,搭建系统完善、覆盖全区、机制健全、积极有为的基层妇女组织体系,并有效发挥作用。五是巩固两学一做教育学习成果,开展好“讲看齐、见行动”主题活动,扎实做好双联系工作。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镜湖区妇联2017年度可支配收入64.7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4.76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49.7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5.00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支出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58.97万元,占91.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5万元,占0.08%。住房保障支出5.73万元,占8.86%。
五、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镜湖区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7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57.0增加7.7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58.97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97万元,增长10.12%,主要是镜湖区妇联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其中,“行政运行”预算26.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32.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财政发展改革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5.7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83万元,增长31.94%,主要是增资因素致计提基数提高。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4.47万元、“提租补贴”预算1.26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镜湖区妇联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76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29.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镜湖区妇联2017年收支总预算49.76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2017年收入情况。镜湖区妇联2017年收入预算4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6万元,占100%。
(二)2017支出情况。镜湖区妇联2017年支出预算5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7万元,占74.56%;项目支出15.00万元,占25.44%。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预算43.97万元,主要用于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采购货物0万元,采购服务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业务。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末,本部门车辆0辆。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没有绩效目标设置。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