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镜湖区“镜情助”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9/30 09:36来源:镜湖区人民政府作者:唐荟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镜湖区“镜情助”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街道办事处

按照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物质+服务”救助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镜湖区“镜情助”救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镜湖区民政局    中共镜湖区委组织部   中共镜湖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9月15日

 

 

 

 

 

镜湖区镜情助”救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救助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镜湖区民政局特制定“镜情助”救助工作方案,通过“物质+服务”双轮驱动,实现精准救助、温情救助,让困难群众在镜湖区感受到家的温暖。

 一、主要目标

详细摸排,精准救助。全面掌握辖区内低收入家庭中一户多残(一户两名以上残疾人)、孤寡独居老年人、重度及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的详细情况,实现“一户一档”动态化管理。

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大数据比对、网格化管理和入户走访,精准识别救助对象,确保“应救尽救”,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引入服务全面保障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力量,针对特殊困难群体个性化需求,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生活照料、送餐助餐、送医送药、精神慰藉社会融入等多样化服务。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和物资,根据不同困难类型和程度,提供差异化物质帮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三)暖心救助, 综合提升通过我区情助”救助服务品牌与“物质+服务”的有机结合,增强困难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活质量,促进其全面融入社会,实现救助效果从“解困”向“发展”转变。从而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镜情助”—精准摸底排查行动。组织基层社会救助力量加大对特殊困难家庭筛查力度,重点摸清低收入家庭一户多残(一户两名以上残疾人、孤寡独居老年人、重度及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底数(包括家庭人口数、衣食住行、健康医疗、教育就业等情况),一户一档、登记造册。同时结合三必访、五问工作法,发挥网格员、社会救助协理员等基层力量的作用,做好排查工作,摸清底数。

情助”—精心梳理服务需求。针对筛查情况,厘清特殊困难家庭需求与意愿,按户建立帮扶档案实现供需匹配,精准提供低偿或无偿服务:为生活不能自理者提供照料,为就餐不便者提供送餐助餐,为就医困难者提供送医送药,为购物不便者提供代购代办。

(三)情助”—健全帮扶服务机制统筹社会救助协理员、基层老年协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基层力量,为摸排出的家庭一对一明确帮扶联系人、建立帮扶台账、制定 “一户一策” 措施。帮扶联系人将通过探视走访,及时解决其护理、买卖、看病、出行等难题。同时,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等力量参与,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统筹帮扶资源和邻里爱心力量,细化“救急难”互助社机制,推进其主动、精准、灵活、高效地开展“救急难”工作,及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情助”—尽心协同部门联动。根据特殊困难家庭实际需求,发挥住建、卫健、医保、残联、妇联等部门力量,提供房屋修缮、送医送药、健康管理、康复治疗等帮扶服务。民政局在保障好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同时,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及时将求助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提供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和帮扶。

  (五)情助—细心做好动态管理。“每周一摸排、每月一分析、每半年一推进”的工作机制;对低收入家庭每周开展“敲门行动”,建立特殊困难家庭动态档案,归集人员变动信息,及时调整帮扶措施、联系人及服务项目,以动态精准举措确保帮扶实效。

(六)情助”—暖心鼓励集中照护。引导失能半失能、高龄特困人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入住供养服务机构;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人员,按程序及时转送至具备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特困人员经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的,出院后视情转至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供养或托养。

  (七)情助”—切实担负照料责任。严格落实照料服务人(监护人)制度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签订照料服务或监护协议,实现对象认定与照护监护无缝衔接,压实相关责任。各街道每年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分散特困人员照料协议并做到应签尽签,每月抽查照护情况,持续提升第三方照护水平。

情助”—发挥基层党组织力量各街道、社区(村)党组织须切实履行主体职责,扎实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各项具体工作,将主题党日活动与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服务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深化党员干部与特殊困难家庭结对帮扶机制,紧密结合家庭实际困难与需求,精准落实思想引导鼓励、物质帮扶支持、生活关心照料等举措,同时探索邻里互助模式,积极引导邻里乡亲对独居老人开展“敲门”、“早看窗帘晚看灯”等行动,及时了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安全情况、健康情况精神状态及生活需求

情助”—打造救助服务品牌。通过开展“小红花”暖心相伴行动独居老人关爱行动 暖阳助困—低保残疾人、重病家庭关爱服务、“春江暖心桥”困难群体精准关爱项目等,形成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社会救助服务典型案例,打响“镜情助”品牌,广泛宣传推介,推进“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底数摸排(2025年9月30日前)。各街道、社区(村)对低收入家庭中一户多残家庭、低保、特困家庭中60岁以上孤寡独居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登记造册,一户一档。

(二)需求梳理(2025年10月31日前)。各街道、社区(村)对特殊困难群体梳理的服务需求建立帮扶档案,根据帮扶需求针对性的开展服务类的救助项目。

(三)常态帮扶(2025年11月—12月)。各街道、社区(村)用心、用情开展好“镜情助”助困救助服务项目,不断健全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从而打造我区“镜情助”服务品牌。

(四)总结提升(2025年12月31日前)12 月底前将开展总结提升与宣传工作。总结提升方面,梳理制度建设、服务供给等成果,统计救助群众数据。宣传工作以提升品牌知晓度与引导社会参与为目标,围绕品牌介绍、救助模式内容、成功案例,通过线上媒体平台、政府网站、社区网格群,线下宣讲会、社区张贴发放资料、活动宣传点等渠道,稳步推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全面救助服务。

、工作要求

街道要把推动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民政局统筹推进本区域情助救助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街道,依托社会救助现有工作机制,开展人员筛查、需求梳理、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帮扶服务台账、帮扶服务举措制定等工作。结合访企入村、带案下访等工作,深入特殊困难家庭开展帮扶工作跟踪指导;要用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合理安排购买服务资金,规范购买服务流程,为特殊困难家庭提供精准、专业的服务支持。各街道在工作推动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请及时反馈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