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镜湖区委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镜湖区2024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1/27 15:16来源:镜湖区人民政府作者:唐荟阅读次数:

关于镜湖区2024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镜湖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省、市关于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有能有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担当。一是扛稳政治担当。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区级总河长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河湖长制工作精神,安排部署河湖长制年度重点工作。三级河湖长全年累计巡河湖4000余次,发现解决各类涉河湖问题100余件。二是压实治理责任。签发区级总河长6号令《镜湖区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方案》制定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河湖长、成员单位责任。

坚持以查促改,推进工作落实。一是推进河湖问题动态清理。持续推进长江、青弋江、荆山河等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整治各类四乱问题14个、完成上级交办问题2个;区河长办、区环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域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清理整治河湖水域内枯草落叶20吨,清理整治河道两岸垃圾、农作物秸秆堆放35吨。二是强化跨界河湖联合共治。与南陵县、湾沚区、鸠江区、弋江区建立联合河湖长制,共同开展长江、青弋江、青安江等跨界河湖联合巡查2次;推动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区河长办、镜湖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巡河3次,发现并解决问题3个。三是做好河道妨碍行洪问题排查整治。对水利部系统反馈45处遥感图斑疑似妨碍行洪问题实地核实并反馈。四是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完成了区青弋江、青安江等6条共计69.37km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强化荆山圩、三连圩、埭南圩共计36.9km堤防日常管护。

坚持工作实效,树牢刚性约束。一是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总量控制在1.0309亿立方米以内,其中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不低于0.05亿立方米,下达了区域年度用水计划。推进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并通过市级验收。加强取水许可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严格用水计划管理,每季度及时对监控单位发布超计划用水预警。二是开展节水减排工作。强化节水管理,推动24个节水型小区建设并通过市级验收。开展多种形式的《节约用水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及节水减排宣传教育活动约11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提升全社会节约意识。三是落实地下水管理。严格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对全区不定期开展拉网式违法取水抽查,开展违法开采地下水巡查,同时积极开展地下水管理条例宣传普及,发放宣传册500余份。四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落实饮用水水源地联合巡查制度,开展杨家门水厂饮用水水源地联合巡查12次,及时发现和处置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杨家门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水质达标率100%

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水污染防治。一是强化城区生活污染防治。2024年累计完成21个小区雨污混接整治、3条市政道路污水管网完善、1个排区接驳点管网整治,雨污水管网合计改造约41.64km二是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农村户厕226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51%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完成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建成18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三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紧紧围绕精、调、改、替、管五个方面切实开展科学施肥工作,2024年全区化肥使用量5143吨,同比下降1%农药实际使用量55吨,比基期2012—2014年平均值91减少39.56%。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4.5%95%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分别达85%84.5%

坚持突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一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区目前共有长江、青弋江、荆山、青安江4个湿地保护小区,2024年发布天城湿地和荆东湿地等2个一般湿地名录。镜湖区湿地总面积为2186.81ha其中湿地保护小区面积1259.88ha受保护湿地面积1228.34ha湿地保护率达56.17%超市级要求的54%二是巩固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完成保兴埠沿线32个问题排口、20处源头排水单元、10处暗涵排口排查整治排查改造9.928km沿河截污管,其中废除6.265km其余均改造为污水管。完成保兴埠水系全域清淤工作,清淤量约13新建改造智慧分流井6座、淤泥收集系统141座,完成河岸两侧水生植物种植0.131km²、贝类投放0.182km²。建设官桥沟花园路海绵示范点1处,面积约4.500km²三是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在禁捕水域新增26个监控探头,建立21个禁捕网格,配备31名护渔员,提升技防与人防互为联动作用;召开长江禁捕工作调度会4次,专题会2次,下发通报3期,压实工作责任。6月举办镜湖区长江增殖放流暨禁捕禁钓典型案例宣传活动,放流30万尾苗种,公布典型案例8个,提升居民禁捕禁钓意识;累计开展禁捕禁钓联合执法行动15次,查获违法渔具127件,处罚违法垂钓案件19罚款5800元,有效打击偷捕偷钓违法行为。四是水土保持工作稳步推进。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和闭环管理,对自主验收的项目进行备案。核查生产建设项目并下达整改通知书11个,整改率达到100%。结合生产建设项目对全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监管,监督检查40余次。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提高生产建设单位和人民群众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自觉意识和法治意识,全力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坚持示范引领,建设幸福河湖。按照市级幸福河湖建设标准,九莲塘获评市级幸福河湖;完成了区级6个河湖一河(一策方案修编、莲花湖镜湖区片一湖一策方案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根据《关于印发全省2024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编制了镜湖湖泊保护规划,强化了河湖水域岸线功能分区管理及用途管制,严格管控开发利用强度和方式。

坚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联合市水务局等单位开展2024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广场宣传、节水进校园及各类七进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二是开展志愿服务。结合水利部公益短视频”“镜小青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河湖清四乱志愿服务50人次,清理垃圾2吨,强化了广大群众河湖保护意识。三是组织业务培训。结合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河湖长制相关业务培训1次,有效提升河湖长制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部分河湖长日常巡查存在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到位,日常管护存在缺位,四乱问题偶有发生等。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责任落实再强化。一是全组织体系。开展辖区内的河湖设立河湖长情况摸排工作,实现河湖长设立应设尽设。二确工作职责。根据《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要求,切实规范河长履职、定期巡查、考核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实现责任逐级落实,构建河流治理长效机制。三是成工作合力。与周边县区开展联合河湖长机制,不断完善跨行政区域河湖治理管护的联防联控。

问题整治再推动。一是巩固治理成效。持续开展清四乱和重要河湖、骨干水系水域岸线清理整治。二是聚焦问题整改。对巡查和交办的各类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定期销号。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扩大覆盖面;加大入河排污口、水源地巡查排查;常态化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维护水生态安全;发挥河湖长+”作用,进一步提升河湖综合治理水平。

管理体系再完善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广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宣传阵地,积极传播河长管河治河护河的正能量,不断提升群众关注度、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健全常态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河湖长工作情况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辖区内河湖管理存在的问题,推动水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共同推进美丽镜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