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闭环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深做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闭环管理工作,根据市委领导调研督导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隐患整改工作台账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开展的督导督查、执法检查、指导服务以及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分别建立隐患清单(见附件),明确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做到“一月一档、一街道一档、一部门一档”。要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也要专门建立企业内部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清单,做到“一企一档”,落实专人专职负责。
二、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对各类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隐患闭环整改工作机制,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所属辖区、所管行业内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求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整改难度大、时间跨度长的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临时性安全防范措施,明确重大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采取“周调度”或“月调度”的形式,及时推动整治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情况的总结分析,找出共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质效。
三、强化隐患整改督查检查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企业安全隐患台账建立情况、隐患闭环整改情况作为必查内容,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切实规范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安委办将结合考核以及日常安全督导、调度等工作,每月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和闭环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做到全年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抽查检查全覆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不健全、隐患闭环管理不到位的街道和部门,区安委办将进行通报。
镜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