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人民政府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日期:2024/08/22 09:58来源:镜湖区财政局作者:吴佳佳阅读次数: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和新发展格局要求,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用,助力我区乃至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8月21日镜湖区人民政府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区委书记郝代伟,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韩永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柏昊,行长陈钢,副行长童迎春出席,区直相关部门以及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座谈会上,协议双方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深入推进政银战略合作,助力芜湖市镜湖区奋力打造长三角产业互联网示范区、长江经济带服务业现代化创新区、安徽绿色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先行区、长三角基层治理现代化引领区等方面开展了深入交流探讨。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韩永强简单介绍了镜湖区基本情况,在后续的工作中,镜湖区政府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将定期协调联系互通信息,及时沟通项目情况,共同讨论、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加强服务落实重大发展战略。
  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表示接下来的合作中希望扬子银行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积极发挥金融机构的专业优势,在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企业发展、社会民生事业等方面,给予镜湖区更大的金融支持力度。
  区委书记郝代伟代表区委、区政府感谢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对镜湖区发展的大力支持,并表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与银行合作,希望扬子银行发挥自身优势,在我区重点重点领域方面继续加大支持力度,不断深化政银企互促共荣。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柏昊感谢镜湖区政府的关心支持,表示扬子银行将全力支持镜湖区经济、实体经济和小微经济的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