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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眼金睛查端倪 严格把控消隐患

——镜湖区卫生监督所抗疫在行动

日期:2021/08/03 17:07来源: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者:谢静阅读次数:

自7月24日芜湖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以来,全市进入疫情防控战时状态。镜湖区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立即部署,紧急动员,全面行动,主动出击。利用“互联网+智慧卫监”这种远程、实时、精准、可溯、高效的新执法方式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模式,实施全领域、全时段、全覆盖的“智慧”的卫生监管,对辖区各级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隐患漏洞,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牢筑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卫生执法人员坚持问题导向,着重整改落实,特别是对未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核心制度的医疗机构坚持“零容忍”,重拳打击违规行为。针对郑州疫情暴露出来的院感漏洞,镜湖区卫生监督所引以为戒、提高警惕,对区管三家综合性医院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了预检分诊、首诊登记、院感防控、人员管控、医疗废弃物处置等是否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相关标准落实,同时要求三家综合性医院提高思想认识,杜绝侥幸心理、绷紧疫情防控的弦,切实履行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截至8月3日,镜湖区卫生监督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16人次,镜湖区监督所共检查医疗机构363户次,其中现场检查医疗机构137户次,“智慧卫监”智能监管平台非现场检查医疗机构226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0余份。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均能严格落实安康码查验、预检分诊登记以及首诊负责制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但仍存在少数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对患者进行预检分诊和首诊登记工作;个别医疗机构存在预检分诊人员未做个人防护(未带口罩、帽子、手套)情况,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淡漠,疫情防控思想松懈,为疫情防控工作增加了较大的风险隐患。卫生监督员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向相关医疗机构下达了责令关闭整改的监督意见书并立案查处。截止8月3日下午5时,全区已关停整改医疗机构共计8家,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形成了强有力震慑效应。

下一步,镜湖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采取“智慧卫监”智能监管平台非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模式,弥补传统的片段式现场检查的不足,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落实传染病防控法律法规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依法执法,强力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护卫辖区人民身体健康,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