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二)

日期:2026/04/16 09:49来源: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办公室阅读次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于2026416日对下列工伤认定申请案件(见附)拟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416日202642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53-3878021

联系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

 

20264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名单(第11批共3人)

 

 

 

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    


 

镜湖区20264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名单(第11批共3人)

序号

受伤害

职工

用人

单位

申请人

受伤害经过

伤情诊断结论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

备注

1

孙韦青

芜湖丰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个人

2024年11月30日23时02分许,孙韦青骑车下班途中,行至芜湖市峨山东路与长江南路交叉口,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孙韦青负同等责任),导致受伤,后前往医院就诊。

1、左侧股骨骨折;2、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3、多处皮肤浅表擦伤;4、头皮血肿;5、胸腔积液;6、眼部、面颊部损伤

20250331

20260224

 

2

刘萍

中保誉和集团有限公司

个人

刘萍被公司安排在弋矶山医院项目担任停车场收费岗位。2025年12月06日19时10分许,刘萍骑车下班途中,行至芜湖市长江中路与赭山路交叉口,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刘萍无责任),导致受伤,后前往医院就诊。

1、骶骨骨折;2、腰部挫伤;3、肺挫伤;4、头皮挫伤

20260115

20260224

 

3

方维明

安徽曦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

2025年7月19日7时20分左右,方维明在芜湖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工地做瓦工工作时,不慎被钢板砸伤脚部,后前往医院就诊。

足部开放性损伤伴骨折(右第2-4跖骨骨折,右足背软组织损伤;右足背开放性伤口),右第1、5跖骨基底部撕脱骨折

20260123

2026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