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2025年第一批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市场租房)申请家庭资格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确保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及分配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芜政〔2012〕99号)、《芜湖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芜湖市市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芜市建〔2013〕115号)、《市住建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芜市建〔2022〕50号)等相关规定,我区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受理审核工作。
申请享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人群须符合下列条件:1.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为本市户籍、且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为本市户籍,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且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员的认定条件,在市区无房,且持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并连续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4.新就业无房职工应符合市区无房条件,在市区社保部门开户未满三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经社区受理、街道办事处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现将拟报市住房保障管理处备案,享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54户家庭名单(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日。
如发现被公示家庭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有异议的,欢迎广大市民及时向区住房保障部门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2915197
附件:芜湖市镜湖区2025年度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第一批公示.xlsx
芜湖市镜湖宜居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