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吴家华园、朱家祠拟被征收房屋净残余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镜湖区吴家华园、朱家祠拟被征收房屋净残余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HZB-2023FW0718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吴家华园、朱家祠拟被征收房屋净残余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宇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研发楼201、202室
成交金额:112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泉、陆大贵、陈孝金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废标情况说明:(1)安徽浩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没有进行二次报价,视同退出竞争性磋商。
(2)安徽普联建设有限公司:无技术方案,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投标。
(3)安徽万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投标。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联系电话:177553205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申元街3-5号
联系方式:0553-3011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联系方式:1775532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775532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