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2023年春季第一批次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要求,对2023年春季第一批次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5月31日至6月6日)。如有异议,请与镜湖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公示监督电话:0553-3902611。
附件:春季第一批次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xls
镜湖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1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要求,对2023年春季第一批次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5月31日至6月6日)。如有异议,请与镜湖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公示监督电话:0553-3902611。
附件:春季第一批次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xls
镜湖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