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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水局】芜湖市镜湖区埭南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23/01/10 15:34来源: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作者:孙兆平阅读次数:

芜湖市镜湖区埭南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SWH2022CGFW027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埭南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枣庄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民生路601

中标金额:288000.00

四、专家评审名单

娄祥顺、张永地、耿超

五、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金额:3456元(不含评审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联系电话:18949500506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者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洲路棠梅园小区-A区西南侧       

联系方式:18055361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1207

联系方式:18949500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

电话:18949500506

 

附件:业绩 业绩.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