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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大砻坊街道第一届微公益创投实施方案

日期:2022/09/16 11:29来源:镜湖区大砻坊街道作者:苏颖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大砻坊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在大砻坊街道辖区内开展镜湖区大砻坊街道第一届微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标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民生为重点,支持社会组织在提供公益服务、参与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社会服务,引导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实施主体

本次公益创投活动由镜湖区大砻坊街道主办,以下称“主办方”;由第三方负责接受咨询、接收申报材料、项目评估、财务审计、提交评估报告和宣传推广等专业性工作,以下称“承办方”。

(二)申报主体

A.在芜湖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B.不接受个人主体的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有满足项目活动开展需要的场地。

2.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满足项目组织实施要求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团队。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专(兼)职会计人员、依法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4.自成立以来近两年年度检查(报告)合格,或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5.本组织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的,所申报的项目条件优先立项

1.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为3A及以上等级且在有效期内;

2.所申报项目有相应自筹配套资金。

(五)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的,所申报项目不予立项

1.在各级民政系统采购服务项目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已立项项目终止实施,或者实施后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2.所申报项目已获得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

三、项目范围

申请本次微公益创投项目的单位,需根据以下项目范围递交申请书。

(一)北门口社区楼栋文化打造项目

(二)康复路社区“三走铭初心,五福践使命”助推敬老爱老与我携手同行项目

(三)金马门社区关爱失独家庭项目

(四)古城社区“党建引领街区发展,高质量推进‘小个专’”党建示范街创建项目

(五)淳良里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六)教场东村社区“童乐小屋,让爱流动”项目

四、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要紧紧围绕微公益创投方案发布的“项目申报范围”中的项目服务类别进行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社会化运作的原则。微公益创投不重复支持项目服务同一受助群体,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个单位最多可以申报2个项目。

(一)项目需求迫切。项目回应的需求在项目实施地具有普遍性,且现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尚未有效覆盖,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项目前期开展需求调研,调研方式科学合理,结论清晰明确。项目实施后能有效缓解或消除受益人群面临的现实问题。

(二)项目内容具体。项目受益群体明确,项目目标有效回应受益群体需求,项目服务内容聚焦项目目标,具体可量化,实施进度安排合理。

(三)项目预算合理。项目经费预算详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资金投入可以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具有公益性。项目公益特色鲜明,目标清晰,能有效弥补现有公共服务的缺位或不足,能有效提升公益服务水平,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五)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设计理念、工作方法等具有引领、示范和推广价值,能充分体现“助人自助”理念,有效调动社会资源。

(六)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项目注重增强服务对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形成较为规范的模式,在本地持续运营或在类似的地区推广和复制。

五、项目服务周期

本次项目实施周期为协议签订后的4个月。

六、项目经费安排和使用管理

共支持6个微公益创投项目,单个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1万元。

(一)活动经费安排

1.活动经费总预算6万元。

2.运营经费和项目经费分两次支付,项目协议签订后支付5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项评估后支付剩余的50%。

(二)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1.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独立建账核算。

2.立项单位成立不满两年且未承接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由承办方每月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承办方负责人与立项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负责经费报销审核。

3.立项单位如因项目实施需要变更预算,应报项目主办方和承办方同意,且变更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4.所有支出均应提供正规的票据,如有小额志愿者补贴发放等不能提供正规票据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补贴领取表、服务记录、照片等证明材料。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承办方将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使用规定的,要求立项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主办方。对情节严重的,缓拨、停拨资助资金。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缴已拨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立项单位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和民政等部门的检查,积极提供相关的资料。在申请资助、接受核查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已经拨付的资助金予以追缴。

3.立项单位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继续履行项目实施责任,应当及时向主办方及承办方反馈,主办方根据情况酌情处置。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转让服务项目。

4.立项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执行的程序、进度、责任;重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做好记录,定期做好项目的自我评估与优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和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确定应急方案,与服务对象产生的法律纠纷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承办方无关。

八、项目申报

本次申报采用电子申报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下载《芜湖市镜湖区大砻坊街道第一届微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于2022年9月2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含预算表)及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12142525@qq.com,同步将纸质版盖章资料送到大砻坊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东方龙城雅乐苑9号门面房2楼)。

十、违规处理

(一)凡提供虚假资料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微公益创投申报资格,已获选的追回所获荣誉、奖励和资助金并取消资助资格。违规者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大砻坊街道微公益创投有关活动,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微益创投活动期间,申报机构有其它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严禁重复申请。凡已经获得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本项目资金;已获资金支持的项目如果扩大服务对象或创新服务内容,可以参加本次申请。

 

联系电话:17730405253

联系邮箱:12142525@qq.com

联系人:方飞

申报地址:镜湖区大砻坊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北门口社区一楼)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