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老海关二期民宅建筑拆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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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SYC-2022-ZJS-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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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老海关二期民宅建筑拆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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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JSYC-2022-ZJS-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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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镜湖区张家山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张家山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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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糜工 13966001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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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A座20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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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吴工 17754013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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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询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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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年0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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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宇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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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935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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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陈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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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31454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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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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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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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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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煤田二队职工宿舍楼拆除,签订时间:2019.12.23; 2、海军干休所周边棚改地块拆除,签订时间:2018.03.15; 3、杨场征收地块铁路宿舍拆除,签订时间:2020.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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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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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长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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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664178.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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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陈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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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51671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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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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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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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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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三中周边棚户区一期地块(滨江公共服务中心标段),签订时间:2018.06.10; 2、三中周边棚户区一期地块(张家山公共服务中心标段),签订时间:2018.09.11; 3、汇金广场周边棚户区地块,签订时间:2020.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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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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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圣耀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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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6598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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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朱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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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42127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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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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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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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鸠江区商合杭高铁江北站围合区项目房屋征收委托拆除合同,签订时间:2021.01.15; 2、汤沟镇楚江大道路网(西湾段)和经五路东侧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委托拆除合同,签订时间:2021.10.12; 3、汤沟镇西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通江大道拓宽项目房屋征收委托拆除合同,签订时间:2021.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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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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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江苏银建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要求的规定提供承诺函; 2、江苏蒙建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要求的规定提供承诺函; 3、安徽隆桂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要求的规定提供承诺函,投标人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安徽久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要求的规定提供承诺函,投标人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芜湖恒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芜湖县培伟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违约责任承诺函; 7、安徽昶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询价响应声明中未提供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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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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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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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