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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民政局拟对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通知

日期:2021/09/17 10:02来源:镜湖区民政局作者:周男阅读次数:

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结果,24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年度检查(具体名单见附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8条、第30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3条、第25条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

现将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通知公示,如因工作需要确需保留或自行注销的社会组织,经业务主管单位确认,于930日前将反馈意见报至镜湖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并做好相关整改工作。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将被纳入“黑名单”推送至全国社会组织信用法人库,同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信用记录将被标注。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男,联系电话:3879639。

 

               镜湖区民政局

2021 年917


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