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告公示

镜湖区购买颐景湾畔等4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公告

日期:2021/09/15 11:34来源:镜湖区民政局作者:廖羽昕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镜湖区民政局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将颐景湾畔小区配套用房1227.54、福达花园4号楼477.01、华庭阳光2-3层400、德邑风尚配套用房3004处场地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现向社会公开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项目建设运营

承接项目需按照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改造并配备设施设备、按照运营标准开展服务并通过验收,由镜湖区民政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申请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

三、申请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业;

2、具有丰富的居家养老服务经验,有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相关人员;

3、已有运营成功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0个以上;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拆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以下情形加分:⑴与本区已有成功的养老服务合作项目;⑵在发达城市或长三角地区拥有运营成功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0个以上;⑶主要负责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5年以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项目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天之内,向镜湖区民政局养老福利科提交书面申报书一式三份,联系人:廖羽昕,联系电话:0553-3878505。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附件:《芜湖市镜湖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申报书》

 附件:《芜湖市镜湖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申报书》.doc

 

2021年9月15日